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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分局(所),机关各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决定对2021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各办案机构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和归档情况。抽取案件尽量涵盖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所有案件类型,同时结合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可视”“有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重点对食品药品案件进行抽查。
二、案件评查方式和程序
(一)各办案机构自查
时间:2022年6月7日—6月17日
内容:各办案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自查,结合自查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报告。各办案机构应于2022年6月17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法规科。
(二)法规科抽查
时间:2022年6月1日—6月24日
地点:市场监督管理局6楼会议室
内容:执法六科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台账,法规科从中随机抽取确定此次评查案卷。法规科牵头成立案卷评查小组,案卷评查小组成员严格按照《成都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抽取案卷展开书面评查,并填写《行政处罚执法案件评分表》,分值评定结果应当有不少于2名评查人员签字确认。
(三)制定案卷评查工作报告
法规科认真对案卷评查小组评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作书面的案卷评查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评查方式,评查方式,评查案卷的数量、名称、结果,评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时限、整改要求、问题处理意见等。
三、评查标准及等级
(一)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市监法发〔2021〕39号)为基准,并结合《成都市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标准》开展。的内容主要为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权限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卷宗要素是否齐备、制作文书格式是否规范、卷宗装订是否规范等内容。
(二)案卷评查等级
被评查案卷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案卷评查分为基础评查项目和一般评查项目。
基础评查项目不设具体分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案卷:1.行政执法权限错误;2.案件管辖错误;3.重大事实认定错误;4.重大法律适用错误;5.重大程序违法;6.自由裁量权行使明显不当等情形。
一般评查项目应当按照评查标准对案卷进行评分,90分(含)以上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合格;6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
四、评查结果运用
组织召开案卷评查情况通报会,对案卷评查组织开展情况、评查案件质量、案卷评查结果等进行通报。被评查单位应对照案卷评查结果,仔细查找自身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在评查过程中,如发现执法人员存在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情形需要追责问责的,局法规科将按照规定将相关情况移送机关党委调查处理。
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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