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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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有关创业就业政策,开展创业服务,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根据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川市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社发〔2021〕31号)文件要求,企业自主申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拟认定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现公示如下:
宜君县金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康达中药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理单位:宜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6月15 日-2022年 6月 21日)
监督电话:0919-8172916 >0919-8172916
宜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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