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镇、社区,社会组织:
为推动都江堰市社工站(室)建设,贯彻落实成都市民政局《关于规范社工站(室)建设和管理服务的通知》(〔2022〕—39号)要求,按照成都市及我市社工站(室)建设工作部署,现启动都江堰市2022年社工站(室)服务项目征集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
立足服务民生,重点围绕基层民政服务事项,聚焦民政服务对象多样化需求,发挥“五社联动”服务优势,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为民政服务对象等有需要的群众提供“一老一小”、社会救助、残障、社工和慈善、村(居)民自治、社会组织、殡葬管理、民生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服务内容应符合《成都市社工站(室)服务指导目录(第二版)》规定。享受过2021年相关成都市级资金补贴的村(社区)社工室不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二、项目资金及周期
每个村(社区)社工室服务项目补贴资金不超过5万元;每个镇社工站服务项目资助资金控制在10万元(含)以内。项目资金预算严格按照《2022年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资助项目财务管理指引》进行编制。项目周期原则上为1年,具体以签约时间为准。
三、申报对象及要求
项目由所在镇、社区联合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申报,申报的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组织名称中有“社会工作”字样,或业务范围中有社会工作服务内容。提供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会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时参加年度检查并合格。出具经盖章的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检报告书或登记证书副本,如正在年检周期内,可提交6月24日前完成年检且结论为合格的承诺书;
3.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制度资料;
4.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提供相关银行账号证明,开户银行许可证等;
5.具有健全的项目团队和较好的执行能力。每个项目至少配备2名社工专业人才,其中1名为持证社工(含社工员),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6.社会组织党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党组织,提供党建活动相关资料。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社工站(室)服务项目以项目制方式,由所在镇、社区联合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自愿申报,都江堰市民政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报成都市慈善总会进行复审后公示立项。
(一)项目申报(2022年6月16日至6月21日)
各镇、社区与联合的社会组织积极沟通,以本公告为指引,在充分调研分析镇、社区现状、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于6月21日17:00前提交电子版(含资质材料)至792941854@qq.com。邮件主题需注明:“xx镇2022年社工站服务项目、xx镇(街道)xx社区2022年社工室服务项目”。
(二)项目评审(2022年6月22日至6月28日)
1.项目初审及入围:都江堰市民政局对提交项目的资格、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项目进入现场评审,并发布通知公布入围名单。入围的项目于评审当日提交纸质项目申报书并加盖镇、社区和联合申报单位的公章(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复印件,含资质材料)交至评审现场。
2.专家评审:市民政局联合市慈善会组织相关负责同志,邀请社会工作专家组成项目评审团,由申报单位进行现场陈述、答疑等。项目评审团综合评审后,提出拟立项项目报市民政局审定。
(三)项目优化(2022年6月29日至6月30日)
对拟立项项目进行优化。
(四)项目公示及立项
市民政局将最终确定的拟立项项目,报成都市慈善总会复审后公示立项。
附件2:2022年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资助项目财务管理指引
都江堰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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