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河口区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2年06月002)

查看原文
解读 其他 船舶,建材
发文单位:河口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山东省/东营市 发布日期:2022-06-15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渠道

处罚机关

1

(东河)市监处罚〔2022〕70号

河口区六合新房粮油店(刘新房)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款

河口区六合新房粮油店(刘新房)

92370503MA3FL2196X

刘新房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8元;3、罚款人民币5000元。

 

2022.6.14

主动履行

2022.6.14

60日内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