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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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镇、一级商用汽车经销商:
现将济南市工信局《关于落实商用汽车消费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1-6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执行。
一、经销商备案情况。参与车型为非承载式车身的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请各街镇调度并审核在长清区注册的一级商用汽车经销商报名参与,于6月16日17时前汇总《济南市商用车经销商名单》(附件3)报送至区工信局。
二、车辆预购情况。请于7月5日之前将《缴纳商用车购车定金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资料(购车协议、定金回执)报送至区工信局。
三、车辆消费情况。请汇总各参与经销商根据实施细则中“补贴申领流程”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购置商用车资金补贴汇总表》(附件5)、法人签字并盖公章的承诺书(附件6),于8月8日前报送至区工信局。
联系人:张玉琳
联系电话:87221333
电子邮箱:jmjdds@163.com
地址: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创促大厦9楼工业运行科
济南市长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济南市关于落实《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pdf
附件2:济南市关于落实《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补充说明.docx
关于转发济南市工信局《关于落实商用汽车消费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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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济南市商用车经销商名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