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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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才聚鸢都·技能兴潍”第三届潍坊市职业技能大赛--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畜牧业发展中心)、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市委“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全面加强我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根据省畜牧兽医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妇女联合会《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2022年全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鲁牧人发〔2022〕10号)和潍坊市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才聚鸢都·技能兴潍”第三届潍坊市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才聚鸢都·技能兴潍”第三届潍坊市职业技能大赛—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共3项,分别是:潍坊市兽医化验员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兽医化验员竞赛”)、潍坊市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动物防治员竞赛”)和潍坊市家畜(牛)繁殖员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家畜(牛)繁殖员竞赛”)。
以上市级竞赛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市级竞赛成绩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级相关竞赛。
二、组织机构
“才聚鸢都·技能兴潍”第三届潍坊市职业技能大赛—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由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竞赛设赛事组委会及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和筹备工作,同时组建监督仲裁委员会,负责对竞赛全过程实施监督,接受申诉并及时作出处理,确保比赛公平、公正。(机构组成见附件1)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竞赛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至6月中旬):宣传发动阶段。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本次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为技能竞赛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将相关内容宣传到每一位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
第二阶段(6月中下旬):基层选拔阶段。各县市区要普遍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练兵,组织基层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市级决赛。
第三阶段(6月下旬):选手推荐阶段。根据基层选拔情况组织报名,市级决赛报名于7月1日前完成,须将选手推荐表(见附件2)、代表队一览表(见附件3)和参赛选手近期证件照(电子版)一并报至组委会办公室。
第四阶段(7月上旬):市级决赛。具体事项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竞赛形式和内容
竞赛采取理论考试、现场操作考核形式进行,操作成绩权重不低于70%。
(一)兽医化验员竞赛。竞赛按照兽医化验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高级工技能要求执行。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题由山东省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理论考试习题库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生成;现场技能考核,主要完成禽流感血凝试验和血凝抑制试验(HA和HI)、口蹄疫液相阻断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
(二)动物防治员竞赛。竞赛按照动物疫病防治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高级工技能要求执行。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题由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农业分库生成;现场技能操作主要考核鸡翅静脉采血、鸡心脏采血、鸡体解剖与采样、猪前腔静脉、猪瘟疫苗免疫注射等内容。
(三)家畜(牛)繁殖员竞赛。竞赛按照家畜繁殖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高级工技能要求执行。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题从“家畜繁殖员”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农业分库提取;现场技能操作主要考核牛精液质量检查、发情鉴定和人工输精三项操作技术。
五、参赛人员数量及条件
(一)兽医化验员竞赛。各县市区根据选拔情况推荐参赛,原则上不超过3人,领队由各县市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分管负责人担任。参赛人员为市、县级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人员,从事兽医实验室检测工作满3年。
(二)动物防治员竞赛。各县市区根据选拔情况推荐参赛,原则上不超过3人,领队由各县市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分管负责人担任。参赛人员为县级以下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人员,在本专业岗位工作已满3年。
(三)家畜(牛)繁殖员竞赛。各县市区根据选拔情况推荐参赛,原则上不超过3人,领队由各县市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分管负责人担任。参赛人员为牛配种员以及从事与奶牛、肉牛、乳肉兼用牛生产管理、种牛繁育、牛冷冻精液生产、精液质量检测等相关工作的人员,畜牧管理、技术推广部门的技术人员也可报名参赛,须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技术能手”“潍坊市技术能手”等人员,原则上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届竞赛。
六、奖项设置
(一)竞赛各项目,设团体奖项和个人奖项。其中,团体奖项: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个人奖项:设一、二、三等奖,分别为参赛选手的10%、20%、30%。兽医化验员竞赛前2名、动物防治员竞赛前3名、家畜(牛)繁殖员竞赛前3名选手将代表潍坊市参加全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二)对获得竞赛各项目市级决赛第1名的选手,大赛组委会将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申报相关奖励。
(三)县级可参照市级竞赛奖项设置,对基层竞赛的优秀选手,予以奖励。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技能竞赛活动,周密部署,通过组织开展技能竞赛,加快畜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为促进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统筹兼顾,搞好选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业发展中心)作为竞赛活动牵头单位,要积极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和办公室,指导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工作,真正选拔出高水平选手参加比赛。参与基层竞赛的职工不少于本工种人数的60%。
(三)认真总结,加强宣传。将技能竞赛活动与日常工作、岗位培训和技术练兵相结合,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干。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技能竞赛活动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
(一)兽医化验员竞赛
联系人:王梅
联系电话:0536-2270013 >0536-2270013
电子邮箱:wfsdwybjcs@wf.shandong.cn
(二)动物防治员竞赛
联系人:王花茹
联系电话:0536-8091874 >0536-8091874
电子邮箱:wfsdwybyfkzk@wf.shandong.cn
(三)家畜(牛)繁殖员竞赛
联系人:王守江
联系电话:0536-8091873 >0536-8091873
电子邮箱:wfsxmjstgz@wf.shandong.cn
潍坊市农业农村局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总工会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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