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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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办法》(鲁金监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民间融资机构设立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未取得《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的不得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或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截至2022年3月31日,注册地在德州市、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民间资本管理”或“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字样但未取得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经营许可证的10家企业,不具备从事民间资本管理或者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相关业务时,认真查验民间融资机构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附件:德州市非持证民间融资机构名单
德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
德州市非持证民间融资机构名单
德州市德城区利德元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德州市德城区众投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老桥民间资本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弘强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鑫东信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平原县泰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齐河县聚鑫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武城县富泰尔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夏津县华芳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昌迈农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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