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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涉水人大建议批评意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解原则
该项工作由局办牵头,严格对照市政府办下达我局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内容,结合各科室(单位)职能职责,按照问题归口限时办理要求进行分解(详见附件1-5)。
二、基本情况
2022年涉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共48件,主要涉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河长制管理、供排水保障、水资源利用等工作。其中: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成都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任务2件(其中主办件1件、协办件1件);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批评意见32件(主办件17件、协办件15件)、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提案11件(其中主办件5件、协办件6件);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提案(未立案转建议)1件(为协办件);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批评意见2件(2021年B类件,均为主办件)。
三、工作要求
(一)由我局牵头办理内容
由承办科室(单位)负责牵头主办,在限期内与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进行沟通,制定有效工作措施。有市相关单位参与协办的,要及时对接,督促提醒协办单位参与办理,确保工作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二)由我局协办内容
由承办科室(单位)负责对接市牵头单位,制定落实其中的涉水工作措施,认真完成主办单位布置的相关工作任务,自交办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协办意见送主办单位。
(三)办理时限
1. 相关科室(单位)于4月12日前完成2022年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首次沟通(包括电话沟通、见面沟通),并将相关情况送局办公室。
2. 主办件涉及科室(单位)要高质量开展今年交办和2021年办复结果为“B”类的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并积极与代表委员对接,做好办中沟通和办后反馈。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办理答复情况和意见征询表(一式三份)送局办审核,由局办审核、整理后,统一汇总报人大办、政协提案委和政府办建议提案科。
3. 主办件涉及科室(单位)于2022年9月10日完成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回头看”工作,检查回复中承诺解决的事项是否落实到位,检查列入计划解决的事项是否如期完成,检查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事项是否具备条件解决。并向代表委员反馈进展情况,力促“B”类件向“A”类件“转化率”大幅提高。同时,配合做好2022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针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视察检查及汇报工作。
4. 各涉及科室(单位)要对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总结,于9月30日前将办理情况回复至局办公室。
各承办科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办理工作,做到办前、办中、办后“三见面”,准确把握人大代表的意图,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确保代表委员直接见面率达100%,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100%以上,同时,所有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应先行与建议、提案代表见面对接,征得同意后形成书面答复意见稿,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以规范格式逐一答复代表和委员,同时抄送市人大人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
特此通知。
都江堰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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