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查看原文
发文 国土能源 建材
发文单位: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2-06-15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文  号:签发单位:

签发时间:生效时间: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部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5 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成都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鼓励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本市企业吸纳本市户籍脱贫劳动力及防返贫监测对象、成都市开展就业援助的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脱贫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按1000/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本市企业吸纳上述人员10人及以上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并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本市企业吸纳上述人员10人及以上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12个月以上,被当地人社部门牵头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二、鼓励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当地脱贫劳动力就业。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当地户籍脱贫劳动力及防返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期间支付的月均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月平均数的,按1000/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按上述条件吸纳人数达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

三、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在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开发100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容易返贫的脱贫劳动力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安置时间自202211日起,累计不超过3年,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各区(市)县应按照公益性岗位政策的总体要求,合理开发乡村服务类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容易返贫且有能力胜任工作的乡村就业困难人员。

四、强化就业帮扶实现应转尽转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要健全脱贫劳动力就业实名制一库五名单,按季度动态更新;通过巡回招聘转移就业一批、技能培训稳定一批、扶持返乡创业带动一批、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一批,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对有意愿暂未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实施动态销号管理,每年开展一次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意愿清零行动

五、加强对口帮扶和劳务协作。持续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行动,促进阿坝州、甘孜州19个对口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积极参与凉山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群众就业帮扶。协调重点用工企业在省内劳务输出大县开辟招募窗口、联合开展招聘活动,帮助当地劳动者特别是脱贫劳动力到成都就业。

六、加强协同配合和资金保障。各区(市)县人社、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强化资金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川人社发〔202126号文件精神,扎实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和省内对口就业帮扶工作。

 

附件: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5 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附件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乡村振兴局

                            202261


附件: 070317020201 >070317020201/2022061511050637.pdf" target="_blank" style="margin-left:">1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5 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