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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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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甘孜藏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地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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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依据: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文件2020年四川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2020〕139号)文件。在此背景下全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不断规范,今年我州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出台了《甘孜州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指导全州各县(市)按照要求制定出台县级招生办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促进教育公平。

目标任务:为提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今年起全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招生要求,压实控辍保学责任,实现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网上招生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进一步规范,特殊群体入学需求全面满足、招生行为监管到位目标。

主要内容:

2022秋季学期起,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落实往年招生要求基础上增加了全部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开展网上报名招生要求,所有未经过平台招生的均属无效招生,不予注册学籍各县()统一组织辖区内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招生工作根据生源和学校设置情况科学划定学校服务片区范围,合理采用“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方式招生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入学,应读尽读。全面落实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

关键词诠释

免试入学。全州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今年起任何学校不再另行组织自主考试招生。

统一招生对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公办和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

规范入学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

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到州内非户籍所在地工作的干部职工州内非户籍所在地经商人员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按照县()简化优化后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当地报名入学接义务教育。

特殊群体优待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及其他需优待群体的子女可优先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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