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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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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其他 建材,石油
发文单位:宜宾市珙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四川省/宜宾市 发布日期: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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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安排部署,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对象

重点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注册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自主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二、补贴内容

支持补贴农产品节能型机械冷藏库(高温库、低温库、预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窖)主体设施建设,适当配套建设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检测、干制、包装、立体式货架、传输传送、防雨防晒、信息采集应用及移动式应急冷藏保供、新建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等配套设施设备。

三、补贴标准

按照“先建后补、边建边补、分阶段拨付”方式,对本年度的单个主体实行“双限”补贴。原则上对单个主体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3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项目申报方式及实施程序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对象通过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申报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申报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并按规定填写《珙县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申请表》,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示范等级证明文件等。县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实施要求,核验主体资格、产业规模、用地手续、资金落实、建设可行性等情况,确定最终名单并公示;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及时给予反馈。

(二)实施程序

1、项目申报审核通过后,项目实体主体按照四川省农产品烘干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工建设,并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建设主体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要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对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开展现场督查指导,建设实施工作应于202210月底前完成。

2、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合格后,对实施主体、实施内容、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实施主体兑付补助资金。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设施,及时通知实施主体进行整改。

五、项目申报时间

2022614-20

联系人:何凤均、牟帮凤

联系电话:0831-4317995 >0831-4317995

单位地址:珙县巡场镇天和缘(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

附件:1、珙县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申请表

2、四川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目录(2022



珙县农业农村局
202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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