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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和市财社[2019]146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二季度创业补贴进行了现场审查和社会保险比对,经创业指导服务专家评审通过,决定对以下符合申报补贴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返乡农民工创业者予以公示,请予以监督。公示日期:为2022年6月14日至6月20日。补贴人员名单附后:
泸州市龙马潭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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