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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韩城市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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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韩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地区:陕西省/渭南市 发布日期: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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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韩城市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

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管委会:

《韩城市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韩城市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解决快递员群体薪资待遇低、劳动保障低、社会认可度低等现实问题,有效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全市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关爱快递小哥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解决快递员群体薪资待遇低、劳动保障低、社会认可度低等具体的现实问题,建立健全我市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的制度机制,营造关心关爱快递员群体的良好氛围,提升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全市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合理收益分配机制

1.督促快递企业执行末端派费核算指引,建立末端派费直达机制,保障快递员基本劳动所得。(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2.加强市内电商企业与快递企业的业务对接,满足差异化服务需求,保障用户自主选择权。(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3.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快递领域,落实中省对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政策。(市发改委负责)

4.聚焦邮政快递行业竞争秩序问题,集中整治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低于成本价揽收快件行为,净化市场竞争环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二)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

5.成立快递协会,指导快递协会结合本地行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市人社局配合)

6.宣传贯彻《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指导工会组织、行业协会和快递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现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积极探索就加班工资、劳动保护、女职工保护等事项设立专项行业性集体合同。(市总工会牵头负责,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7.全面宣传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侵害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案件,依法查处拖欠快递员工资报酬、违法超时加班以及未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登记等违法行为。(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8.积极探索将农村快递服务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给予补贴支持,保障农村寄递物流末端可持续运行。(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三)提升快递员社会保险水平

9.将快递员纳入全民参保计划的制度保障范畴,鼓励企业为快递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确政策和执行标准,推动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养老经办中心,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10.鼓励企业建立帮扶互助保障基金,对快递员重大疾病、安全事故、意外伤害等给予一定帮扶。(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11.鼓励将快递员群体纳入当地住房医疗和子女教育等民生保障体系。(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快递员生产作业环境

12.落实邮政快递业安全管理和高质量发展的属地责任,强化政策供给和资金保障,统筹规划建设快递园区、乡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快递自助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和机械化、自动化、现代化中小型区域快递处理中心,支持现有快递处理场所加大对技术设备的投入,提升自动化水平,实现安全、绿色发展。(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13.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督促快递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确保快递员生产作业安全。(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

14.不断规范优化物业管理区域快递投递服务,在现有、新建住宅小区统筹规划建设快递末端服务设施,为快递员进小区提供便利。(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引导企业配置纳入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的车辆用于快递末端投递服务,实行公司登记注册、购买保险、统一外观标识。开通快递员申请相应驾驶证的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研究制定对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的包容性管理措施,引导快递员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在有条件的地方规划设置快递车辆临时停车泊位。(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16.引导快递企业和工会组织加大投入,推进工会组织、服务站点、职工之家“会、站、家”一体化建设。推动各部门现有公共区域劳动者爱心驿站等便民设施向快递员开放,为快递员工休息提供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面向快递员群体免费提供休息、饮水等服务。(市总工会牵头负责,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五)落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

17.落实快递企业在运营网络稳定、快递员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统一管理责任,将落实快递员权益保障情况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范畴,对严重侵害快递员合法权益的企业实行联合惩戒。督促企业完善加盟协议管理条款,明确依法用工和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要求。建立快递企业内部考核处罚事项报告制度,指导企业完善考核机制,遏制“以罚代管”。指导企业加强对恶意投诉的甄别处置,保障快递员在投诉纠纷中的话语权。(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18.指导有需求、有意愿的快递企业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阶段。(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市人社局、市总工会配合)

19.督促企业依法规范非全日制、劳务派遣、劳务承揽和劳务外包用工,鼓励企业直接用工,提高自有员工比例。(市人社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六)加强优化行业监督管理

20.将邮政快递行业的平安稳定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注重发挥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理,强化行业运行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网络稳定日常监管,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市委政法委、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探索建立快递网络不稳定事项报告制度和应急熔断机制,在快递服务出现快件积压、网络阻断、员工大量离职等严重异常情况时,对该区域直接责任主体依法实施应急整改,发布消费提示,并复核该品牌的区域服务能力。(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七)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

22.实施韩城市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快递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人员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按省人社厅制定的职称评审标准,做好快递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畅通快递业高技能人才与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23.推动快递企业人才培养使用制度与职称制度相衔接,增强职称制度实效性。定期组织开展全市邮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对表现突出的快递员授予“韩城市技术能手”等称号。(市人社局负责,市邮政管理局牵头配合)

(八)增强快递员社会认同

24.加强快递企业、加盟网点工会组建和快递员群体入会工作,积极探索成立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做好快递员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工作,组织开展健康义诊、免费体检、青年社交联谊等系列活动。(市总工会牵头负责,市卫健局、市司法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25.引导快递企业积极参与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以先进典型引领行业文明规范、健康发展。(市委文明办、团市委、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推荐先进快递员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和工会委员、团代表、青联委员人选,畅通参政议政渠道。推动优秀快递员参评优秀党员、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团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增强快递员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工会、市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总工会要建立快递员群体权益保障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要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推进情况,会商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强化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政策,细化任务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快递员群体权益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开拓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制度成果,广泛开展经验交流,不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市邮政管理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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