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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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4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7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兵马俑专用线公路改扩建工程 |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兵马俑专用线 |
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现有兵马俑专用线起于西临高速兵马俑收费站,向东沿现有兵马俑二级专用公路加宽改扩建,下穿陇海铁路,在柿园设临潼北互通式立交与S108一级公路相连,经李家坡、许家沟、吴中村,在马家村以南至终点小任村与秦陵北路相接,路线全长6.84km。本次改扩建评价K0+000~K5+640段,终点位于K5+640冯家村,长度5.64km。本次拟加宽大桥142米/1座,新建互通式立交1处;拆除重建涵洞14道;拆除重建天桥1座;拆除重建下穿式人行通道11道。项目拟投资48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6.7万元。 |
废气:施工期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施工现场扬尘和工程拆除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废气必须执行并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有关规定及排放限值要求;沥青摊铺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进行;运营期对兵马俑收费站站区油烟净化设施定期跟踪监测,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路面扬尘和汽车尾气应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防尘、抑尘措施,加强绿化等加以缓解。 废水:施工期现场粪便污水通过双翁漏斗式卫生厕所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排放,施工生产区设置沉淀池;运营期桥面径流雨水通过收集管线进入蒸发池,兵马俑收费站食堂配套建设隔油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会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对生活污水排水管道进行检查,避免污水跑冒滴漏;站区应进行雨污分流。 噪声:施工期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设置移动声屏障等,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运营期本项目全线8处敏感点(村庄)采用声屏障降噪措施,设置声屏障3690延米;3处敏感点采用隔声窗降噪措施,更换隔声窗280m2,通过采取声屏障、隔声窗措施后确保声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要求。 固体废物:施工期路基边坡拆除产生的建筑废料回收再利用,房屋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往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弃土作为路基边坡绿化培土利用,处置率100%;运营期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设置垃圾箱(桶)分类存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食堂产生的废油脂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兵马俑收费站站区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由清污车拉走;站区设垃圾收集桶,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处置率100%。 振动环境:施工期振动会对文物遗址产生一定影响,但公路施工振动是一种短期行为,应落实有关的控制措施,加强环境管理。 生态环境:工程在骊山风景名胜区和秦始皇陵保护区内施工,应优化工程布置,减少占地,减少污染物排放,并合理施工时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期严格按用地红线控制施工用地;运营期加强绿化,对文物影响路段进行有效的跟踪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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