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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劳动服务局
关于申请拨付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的公示
根据《汉中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汉人社发[2020]12号)文件规定、《洋县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洋人社发[2018]69号)文件规定,经我局考察审核,洋县康桥城邦广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体25个、创业实体带动就业56人。向全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1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疑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916—8222630,联系人:洋县劳动服务局创业服务科
附件2:康桥城邦广场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机构和孵化成功创业实体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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