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一、议题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成都市委关于乡镇(街道)行政区域调整和村(社区)体制机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部署,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设置规划参考格式的通知》《健康都江堰2030行动纲要》和《都江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都江堰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到2025年县级基层医疗机构30%要达到二级医院水平,结合我市两项改革后人口数量结构、时空半径、群众健康需求等变化发展趋势,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前,计划规划建设青城山镇中心卫生院、聚源镇中心卫生院、沿江卫生院、蒲阳街道卫生院、天马镇中心卫生院5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二、申报理由
《都江堰市医疗卫生次中心设置规划》涉及落实省委、成都市委关于乡镇(街道)行政区域调整和村(社区)体制机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部署有关事宜,按规定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后实施。
三、前期研究过程
前期分管市领导已经专题研究,并就该议题相关事宜向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等单位征求意见。
四、重点事项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都江堰市医疗卫生次中心设置规划,纳入“十四五”规划分批建设青城山镇中心卫生院、聚源镇中心卫生院、沿江卫生院、蒲阳街道卫生院、天马镇中心卫生院5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五、办理意见建议
审议通过后,由市卫健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按规定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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