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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民政局
关于申报2022年社会工作服务站示范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县)民政局、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各社会组织:
为加快培养扎根基层的专业社工人才队伍,优化基层服务供给,提高基层专业化治理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储备,经研究,决定实施2022年社会工作服务站示范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原则
(一)专业性。申报项目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彰显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技能,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
(二)规范性。申报项目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具体的执行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符合项目管理与社会工作服务的规范要求。
(三)可行性。申报承接机构,应确保执行方案和目标任务在自身现有资源和服务能力范围之内,能够保证社工项目在预定时间内完成,并保证效果。
(四)效益性。申报项目应紧扣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在解决服务对象实际问题、加强社工项目团队能力建设、促进社会工作服务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五)示范性。申报项目应体现我市社会工作本土特色,对其他社会工作服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项目内容
(一)德阳市社会工作服务总站
1.搭建德阳市社会工作服务总站组织框架,制定全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南,包括但不限于社工站(室)建设标准、服务指导目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内容,规范社工站建设和运行。
2.制定社会工作研究、服务、督导等社工人才培养计划,编制培训课程,举办培训班,培育社工人才。孵化培育社工服务机构,提高机构数量,提升机构专业能力。组建常备志愿者队伍,协助参与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
3.制定市级试点项目验收标准,开展市级试点项目督导评估;
4.指导各区(市、县)成立或完善各自的社工总站,协助各地明确特色服务领域;搭建交流平台,针对各地在社工站建设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5.链接社会资源,实施“微创投”项目。
6.总结梳理先进经验和做法,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社工站建设、社工人才培育、社会工作服务等宣传,传播本地社工的优秀做法,提升社会工作影响力。
(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1.培育社工人才。实施“菁英苗圃”计划,对有意愿从事社会工作的村(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志愿者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培养本地社工专业人才。实施“社工增能”计划,对辖区内已持证社工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提升社工专业服务水平。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力”计划,通过挖掘辖区内的居民骨干,结合辖区内各类兴趣队伍,领建社区社会组织。
2.收集群众需求。使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发现、收集、梳理居民群众需求,制定居民群众需求清单,开展项目设计,编制服务清单,实现供需对接。
3.链接社会资源。以居民需求为导向,运用“五社联动”思维,主动发现并链接辖区内外各方面政策、人才、资金、物资、服务等内容,绘制资源地图,推动设立社区慈善基金,最大限度回应居民需求、服务社区群众、助力疫情防控。
4.提供专业服务。组织村(社区)社工室,开展社会救助、老幼关爱、社区治理、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社会工作服务。
5.开展志愿服务。培育社区志愿者,鼓励为辖区居民开展志愿服务,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本)做好志愿者注册、项目发布和服务记录。探索建立“时间银行”“绿色账户”等志愿服务激励回馈机制。
6.开展社会工作宣传。总结梳理经验做法,具体案例,可通过拍摄专题宣传片、向《中国社会报》、《中国社会工作》等刊物投稿、邀请电视台、报社宣传等方式开展社会工作宣传,传播社会工作理念。
三、申报条件
(一)德阳市社会工作服务总站:由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申报。申报的社会组织至少有2名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专职社会工作者,近三年年检合格。
(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由区(市、县)民政局联合乡镇(街道)申报。申报的点位不与2021年省级、市级试点,2022年省级试点的乡镇(街道)重复。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地
1.德阳市社会工作服务总站:依托德阳市“三社”服务发展中心设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作。
2.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全市4个乡镇(街道)设立,辐射建立村(社区)社会工作室。
(二)项目资金及周期:每个项目申请金额10万元,原则上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11月30日前资金拨付100%。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德阳市社会工作服务总站的社会组织携带资格证明材料一份,包括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工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有至少2名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专职社会工作者证明或承诺函和密封的德阳市社会工作服务总站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于2022年6月16日下午18:00前报德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社工科,逾期不予受理。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需达到3家及以上才予开展项目评审,否则申报无效。
(二)申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采取“区(市、县)民政部门申报、市民政局审核确认”的方式,由区(市、县)民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根据试点内容明确试点乡镇(街道)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德阳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申报书(附加2),于2022年6月17日下午18:00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报德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社工科,并附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德阳市民政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选取4个试点乡镇(街道)。
六、工作要求
(一)试点的区(市、县)民政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业务指导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指导试点乡镇(街道)和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按照《德阳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设置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落实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
(二)试点乡镇(街道)要负责提供办公用房与服务场所,配备设施设备,提供运行保障,监督日常工作、服务、安全、人事等。要协助组织服务对象参加社会组织的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向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提供生活方便,协调解决社会组织的困难问题。
(三)各承接组织要积极配合和服从市民政局、区(市、县)民政局、乡镇(街道)监督、管理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工作流程、规范资金使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化水平,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李刚,联系电话:08382512137 >08382512137,邮箱:dymzjzcs@163.com)
附件:1.《德阳市社会工作服务总站项目申报书》
2.《德阳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申报书》
德阳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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