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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召开广元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
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将于近期召开广元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具体时间及地点
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市财政局办公楼4楼大会议室(地址:利州区东坝文化路98号)。
二、听证项目
广元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方案。
三、听证方案要点(见附件)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27名)
(一)消费者参加人(11名)。刘波(旺苍东城中学教师)、赵文明(剑阁县下寺镇修理服务业个体经营者)、罗冬(昭化区自由职业者)、张雪梅(朝天区朝天镇商户业主)、郭玉琴(青川县沙洲个体经营者)、黄海燕(苍溪县红军渡酒店职工)、李垣霖(广元市邮政管理局职工)、张晋涛(利州区综合执法局职工)、潘思豫(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工)、方霞(八二一小区居民)、樊金东(广元航程职业培训学校职工)。
(二)相关利益方参加人(3名)。徐元杰(市财政局)、马玉琼(市教育局)、李定本(朝天中学)。
(三)专家学者(4名)。沈枫(四川同方正广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兰方(四川力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忠(苍溪中学高级教师)、房铭伟(广元中学教师)。
(四)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参加人(9名)。杨宇恒(市人大代表)、李锦(市政协)、尹廷刚(市委宣传部)、罗春蓉(市委群工局)、赵凯道(市司法局)、陈卓(市民政局)、贾婷婷(市统计局)、李福林(市市场监管局)、高利(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五、听证人名单(7名)
阮伟(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建生(市财政局副局长)、谢正臣(市教育局副局长)、应力(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科科长)、吴永倩(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科科长)、杨明(市发展改革委成本调查监审科科长)、郑仕华(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六、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本次听证会不聘请旁听人参加会议。
七、诚请各新闻媒体到会现场采访。有意愿参加价格听证会现场采访的新闻媒体,请于6月27日前与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吴长太,0839-3267254 >0839-3267254、13881285788。
附件:广元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要点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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