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拟对西安大汉上林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个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5291282 >029-85291282 /029-85290176 >029-85290176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新华街399号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综合科(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决定要求听证。
| 申请单位 | 西安大汉上林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代表 |
段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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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西安市长安区滦镇 |
邮政编码 |
7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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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国有独资 |
主管机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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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吴西涛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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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用水量(万吨/年) |
5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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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面积(km2) |
/ |
服务人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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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设置 类型 |
新建 |
√ |
排污口 性质 |
企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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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 |
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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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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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方式 |
连续 |
√ |
入河方式 |
明渠()、暗管(√ ) 泵站( )、涵闸( ) 潜没(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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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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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位置 |
所在行政区:西安市长安区滦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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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入水体名称:金沙河(潏河支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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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入的水功能区名称:潏河长安农业用水区(地表水 III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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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度(准确到″):东经108°50′57.9″ 纬度(准确到″):北纬34°3′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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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排污能力(吨/日) |
1500 |
排污口大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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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排放量(吨/日) |
0 |
年排放污水总量(万吨) |
4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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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排放量(吨/日)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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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污水排放量(吨/日)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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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是否经过处理 |
是 |
处理方式 |
强化除磷除氮SBBR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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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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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排放浓度 (mg/l) |
总 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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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排放总量 |
年排放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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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
50 |
0.065 |
23.72 |
氨氮 |
8 |
0.010 |
3.80 |
总氮 |
15 |
0.019 |
7.12 |
总磷 |
0.5 |
0.0006 |
0.24 |
BOD5 |
20 |
0.026 |
9.49 |
SS |
20 |
0.026 |
9.49 |
排污河道、排污口平面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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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理由: 西安大汉上林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位于金沙河,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方式为连续,入河方式为管道。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要水域生态保护目标和敏感生态问题,排污口上下游水功能区内无集中城市生活饮用水源,无取水用户。 目前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300m3/d,即474500t/a。COD排放量23.72t/a,氨氮排放量3.80t/a。废水COD排放浓度50mg/L,NH3-N排放浓度8mg/L,排放浓度均符合《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2标准要求。项目对下游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水功能。 通过对项目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符合国务院“水十条”。项目废水处理采用强化除磷除氮SBBR工艺,工艺成熟可靠。项目排污口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项目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满足水功能区相关要求,排污口设置对区域水功能影响轻微并满足水功能区域管理要求,不会对第三者产生影响,对地下水、水生态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排污口设置方案基本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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