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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在新泰城区(含新汶城区)设置部分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并设置相应禁令(辅助)标志。咨询电话:0538-2097099 >0538-2097099。
严格管理路段共计26处:
1、青龙路(金斗路至顺河西路路段);
2、府前街(通天街至向阳路路段);
3、通天街(实小路至府前街路段);
4、文庙路(通天街至东周路路段);
5、青云路(银河路至金斗路路段);
6、向阳路(明珠路至青云路路段);
7、金斗路(青龙路至青云路路段);
8、东周路(新甫路至杏山路路段);
9、新甫路(东周路至顺河西路路段);
10、兴隆路(金斗路至东周路路段);
11、银河路(青云路至青龙路路段);
12、平阳路(杏山路至青龙路路段);
13、园东路(青云路至明珠路路段);
14、园西路(青云路至明珠路路段);
15、新安路(新兴路至银河路路段);
16、顺河东路(向阳市场至青云路路段);
17、顺河西路(青云路至府前街路段);
18、榆山路(东周路至向阳路路段);
19、杏山路(平阳路至东周路路段);
20、明珠路(平阳路至东周路路段);
21、滨湖路(青云路至府前街路段);
22、新汶大街(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至发展大道路段);
23、新矿路(孙村路至发展大道路段);
24、龙溪路(新汶大街至新矿路路段);
25、孙村路(蒙馆路至新矿路路段)
26、莲汶路(蒙馆路至新矿路路段)
包括上述严格管理路段在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
(一)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通告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实施,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
特此通告
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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