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住建发 关于印发成都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2021〕125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拟将下列项目纳入奖补范围,现公示如下:
拟纳入奖补的新建、改建租赁住房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申请单位 |
申请套数(套) |
申请面积(㎡) |
补贴类型 |
拟奖补金额(元) |
| 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一期项目 |
锦江区东洪路以东、栀子街以南、喜树街以西、成龙路以北 |
成都市兴锦城市建设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136 |
64381.36 |
新建租赁住房建设成本补助(1200元/平方米) |
77,257,632.00 |
| 自在域 |
锦江区喜树街965号3栋1单元 |
成都锦发有巢住房租赁 有限公司 |
552 |
21108.65 |
改建租赁住房按施工合同金额的30%且最高不超过600元/平方米标准补助 |
8,996,106.67 |
| 时光绘 |
锦江区三色路360号1栋 |
成都长天益丰住房租赁 有限公司 |
832 |
34287.02 |
改建租赁住房按施工合同金额的30%且最高不超过600元/平方米标准补助 |
17,635,585.85 |
拟纳入奖补的专业化规模化、自持租赁住房项目
| 申请单位 |
奖补类型 |
申请面积(㎡) |
补贴类型 |
拟奖补金额(元) |
| 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 |
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经营 |
39567.92 |
2021年度住房租赁企业完成住房租赁房源合同网签备案面积超出上年3万平方米(含)的,超出上年网签备案面积的增量部分按30元/平方米标准奖补 |
1,187,037.60 |
| 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 |
支持自持租赁住房经营 |
2158.01 |
2019年出租备案面积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经营奖补 |
215,801.00 |
| 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 |
支持自持租赁住房经营 |
28241.96 |
2020年出租备案面积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经营奖补 |
2,824,196.00 |
| 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 |
支持自持租赁住房经营 |
40256.51 |
2021年出租备案面积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经营奖补 |
4,025,651.00 |
公示时间: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月12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申请单位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有举报的,须向锦江区住建和交通局提供书面详细证明材料。公民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对匿名、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应加盖公章并告知联系方式。
举报材料提交地址:锦江区海椒市街13号717办公室,联系电话:8452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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