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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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科技、经济信息、市场监管主管部门,重庆海关各隶属海关,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渝商务〔2022〕168号)规定,请组织相关企业(研发机构)于 6月 16日前报送《重庆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清单”(第一批)申报表》(见附件)。“试点清单”(第一批)经市级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联合推进机制认定后,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清单”(第一批)申报表.pdf
重庆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联合推进机制(代章)
2022年 6月 8日
(联系人:范书铭;联系电话:023—62661127电子邮箱:161495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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