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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预通知》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县2022“菜篮子”工程冷链设施建设示范县建设,需公开遴选具体实施主体,现将相关条件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时限:2022年1月—2022年12月。
二、项目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股份合作社等组织均可申报。
(二)申报主体具体要求:a)除上述范围外,可扩大到从事川粮油、川猪、川茶、川菜、川果、川药、川牛羊、川鱼等“川字号”优势特色产业的农业企业、国资农业经营投资公司(平台)、农业园区、农产品市场等主体;b).申报主体必须在6月20日前提交申请资料,并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c).申报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四川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目录(2022)》、预算综合参考单价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重点产业、建设地点、工作措施、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进度安排、组织管理、补助环节和标准等。土地、生活、办公、围墙等非项目功能建设,及利用原有的设施设备、基础建设等不得纳入补贴和总投资范围。
(三)补助环节:主要补贴农产品节能型机械冷藏库(高温库、低温库、预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窖)主体设施建设,可适当配套建设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检测、干制、包装、立体式货架、传输传送、防雨防晒、信息采集应用及移动式应急冷藏保供、新建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等配套设施设备。
(四)补助方式及标准:按照“先建后补、边建边补、分阶段拨付”方式,对本年度1月1日以后建成的单个主体实行“双限”补贴。原则上对单个主体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4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实施主体遴选、评审。
(一) 实施主体自愿申报,于2022年6 月20日前报送申报表(见附件1)和用地资料(用地批复、宅基地房产证、厂房租赁合同等)、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3)到县农业农村局产业股(三楼304室,联系人唐书君,电话13330890018)
(二)实施主体自愿申报、乡镇初核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最终选择出不少于10个用地已落实,有资金实力、信誉好无不良记录的实施主体。
特此公告。
附件:1.2022年“菜篮子”工程冷链设施项目申报表
附件1.docx
2.四川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目录(2022)及保鲜工程预算综合单价参考
附件2.docx
3.2022年“菜篮子”工程冷链设施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附件3-2022年-农产品冷藏实施方案-模板.docx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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