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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遴选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运营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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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其他 船舶,建材,印刷
发文单位:乐山市沐川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四川省/乐山市 发布日期: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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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遴选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运营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0 信息编辑:沐川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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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县成功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经过四年多的努力,现已完成了项目建设及合作期限内的运营并顺利通过了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原市扶贫开发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验收,并向四川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扶贫开发局)报备。根据项目后续运营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电商服务公司,2017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三年)正常运营,并承接政府相关工作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且正常运营的电商服务公司(若非本县电商服务公司中选,需在遴选后15内在沐川注册独立法人电商服务公司)有完成项目必要的支撑条件,保证充足的人力、精力和资金投入。

(二)具有电商服务工作经验。公司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电商服务工作经验(提供近两年内有关电商项目运营的工作业绩)

(三)具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团队。承办公司在签定协议1周内,能够迅速组建具有电商专业和工作经验的固定人员(不低于5人,至少1人具有电商讲师资质组成的专业团队,有能力承接项目的正常实施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提交保证金参与遴选的企业需在申报期内提交

20万保证金至经信局指定账户(户名:沐川县财政局;账号:13012100000035995;开户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支行)遴选结束2月内无息退还未中选企业,中选企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26132022628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投递方式:2022628日前将相关材料书面提交到沐川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经合股(一)(县政府办公大楼底楼)

(四)确定方式如果只有1公司申报,且符合要求的,由委托单位直接确定;如果有2家以上公司申报,由委托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县经济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人员组成),对申报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确定1家承办单位。

(五)结果公示:由委托单位对遴选确定的结果在绿色明珠网(http://www.muchuan.gov.cn/)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沐川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经合股(一)

联系人:刘洪贵、陈龙

联系电话:0833—4609595

 

 

20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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