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关于持续推进撂荒地治理加快复耕复种工作的通知

查看原文
发文 其他 建材
发文单位:府谷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发布日期:2022-06-10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府农工办发〔2022〕9号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持续推进撂荒地治理加快复耕复种工作的通知》(陕农办函〔2022〕348号)和《关于持续推进撂荒地治理加快复耕复种工作的通知》(榆政农函〔2022〕77号)工作要求,坚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撂荒,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现就持续推进全县撂荒地治理加快复耕复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保护耕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紧耕地保护“篱笆”,坚守耕地红线,充分认识遏制耕地撂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用足用好耕地资源,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实行撂荒地统筹利用与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复耕复种,加快治理进度,确保撂荒地尽快清零。

二、重点任务

(一)复核底数,梳理台账。各镇要充分发挥村两委和村民小组作用,迅速开展所辖区域耕地撂荒情况的全面排查。要将上年度未复耕复种和新增撂荒地一并纳入本年度进行治理,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排查发现的撂荒地要按块标识,标注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要强化撂荒地动态管理,对撂荒地利用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做到账实相符。

(二)分类推进,引导复耕。各镇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财政投资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严禁撂荒;对能够复耕的撂荒地进行复耕抢种;对暂不能复耕的撂荒地尽快修复,有序推进,确保秋种复耕;对耕作条件差,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优先用于农机具存放场所和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畜牧水产养殖等设施用地。

(三)加大投入,改善条件。改善耕作条件,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尽快修复、恢复生产。提升耕地地力,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

(四)规范流转,代耕复种。完善流转服务,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资金、项目、政策支持。探索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的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土地承包权。加强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各镇要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纳入流转合同,强化约束监督。推进社会化服务,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复核摸排。各镇要全面对辖区域耕地撂荒情况进行排查,要将上年度未复耕复种和新增的撂荒地一并纳入本年度,建立台账,做到家底清晰、信息清楚。5月24日前各镇将耕地撂荒统计台账报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阶段:复耕抢种。各镇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复耕抢种,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力争撂荒地任务全面“清零”。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各镇要于9月15日前将持续推进全县撂荒地治理加快复耕复种工作总结报送县农业农业局种植业科(联系人:贾二庭 15529931314)。要对所辖区域撂荒地统筹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治理经验。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镇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统筹利用撂荒地的重要性,将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作为落实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重要抓手,坚决遏制耕地撂荒,用足用好耕地资源。

(二)夯实责任。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紧迫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把统筹利用撂荒地纳入考核指标,已清零的乡镇要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新的增量,未清零的乡镇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办法和措施,加快治理进度,确保撂荒地全面清零。

(三)强化宣传。各镇要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要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件,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良好氛围。

附件:1、耕地撂荒基本情况汇总表

2、府谷县确权耕地撂荒情况排查统计表

3、府谷县非确权耕地撂荒情况排查统计表

中共府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附件1





耕地撂荒基本情况汇总表

乡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项目

单位

规模

备注

一、总体情况

1

耕地面积



2

撂荒耕地面积



3

其中:“两区”内撂荒耕地面积



4

撂荒耕地涉及承包农户数



二、具体情况

(一)撂荒时间

5

1年以内季节性撂荒



6

撂荒1年以上2年以内



7

撂荒2年以上



(二)撂荒地类型

8

平原地区撂荒



9

丘陵山区撂荒



10

其中:25°以上撂荒



11

其他地区撂荒



(三)撂荒原因

12

外出打工或家中无劳力撂荒



13

设施条件差撂荒



14

灾害损毁或生态退化撂荒



15

工商大户流转后撂荒



16

其他原因撂荒



注:1.填写时间节点截止2022年5月24日。

2.对第16项“其他原因撂荒”请注明具体撂荒原因及规模

附件2








府谷县确权耕地撂荒情况排查统计表

镇(盖章)审核人员签字:

村(盖章)负责人签字:


组级填报人员签字:

填报日期:

序号

位置

面积(亩)

承包户姓名

地块信息

备注

地块编码

撂荒时间

类别

















































































填表说明:1.撂荒时间分类为(1年以内季节性撂荒、1年以上2年以内撂荒地、2年以上撂荒地),类别包括( 平原地区、丘陵地区 )。

2.确权耕地指已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户或集体,19位地块编码请查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耕地类别为“其他”或另有特殊情况需备注的请在“备注”栏详细说明。

4.填写时间节点截止2022年5月24日。

附件3







府谷县非确权耕地撂荒情况排查统计表

镇(盖章)审核人员签字:

村(盖章)负责人签字:


组级填报人员签字:

填报日期:

序号

地区

面积(亩)

经营者

撂荒时间

类别

备注




































填表说明:1.撂荒时间分类为(1年以内季节性撂荒、1年以上2年以内撂荒地、2年以上撂荒地),类别包括( 平原地区、丘陵地区、其他 )。

2.确权耕地指已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户或集体,19位地块编码请查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耕地类别为“其他”或另有特殊情况需备注的请在“备注”栏详细说明。

4.填写时间节点截止2022年5月24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