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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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一枚印章管审批”要求,滨州市公安局参照省公安厅模式,刻制“滨州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作为对外行政审批业务专用公章,并同步生成电子印章。主要用于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审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集会、游行、示威许可,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等7类公安政务事项审批,后期将根据工作实际对用章范围适时进行调整。
“滨州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专用章”自2022年6月9日启用。
附件:印模
滨州市公安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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