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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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飞因保管不善,将其名下坐落于海映郦景2号楼1单元702的产权证(证号为鲁(2021)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9992号)壹本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拟对王鹏飞持有的以上证书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
公告单位: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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