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成都市简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简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8-27028827 >028-27028827;邮编:6414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建筑材料加工厂项目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杨家镇镇桐子湾村3、4组 |
成都市金昭元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青昕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拟年产成品砂、石15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1.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设振动筛、鄂破机、圆锥机等);2.辅助工程:控制室、机修间、进场道路;3.公用工程:供电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4.仓储工程:原料堆场、成品堆场;5.办公生活设施:办公休息室;6.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
1、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既有污水处置设施处理,不外排。运营期,洗砂废水、堆场渗滤液经“沉淀池+压滤机”的措施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资源化再利用,不外排。 2、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川办发[2013]78号)相关要求采取防尘措施,施工扬尘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 2682—2020)中相关标准。运营期,生产粉尘、堆场扬尘通过洒水喷淋措施处理后在密闭厂房内无组织达标排放;道路扬尘采取加强车辆管理、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 3、噪声: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噪声污染控制,采取优化车间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基座减振等措施处理后使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施工期,废建筑垃圾回用,不可回用部分运至政府指定的渣场;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沉淀池泥沙、压滤泥饼外运手续齐全的砖厂作原料;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林地施肥;废机油、隔油池废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项目2022年5月24日在简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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