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巫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巫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巫溪县教育委员会
巫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民政局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巫溪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巫溪县文化委
巫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巫溪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巫溪县健康老龄化规划
(2018-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0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维护老年人的健康功能,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特制定《巫溪县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巫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巫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巫溪县教育委员会
巫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民政局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巫溪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巫溪县文化委
巫溪县残疾人联合会巫溪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巫溪县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0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维护老年人的健康功能,提高全县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根据《重庆市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0年)》精神,制定本规划。
健康老龄化,即从生命全过程的角度,从生命早期开始,对所有影响健康的因素进行综合、系统的干预,营造有利于老年健康的社会支持和生活环境,以延长健康预期寿命,维护老年人的健康功能,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要求,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维护老年健康权益和满足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发展和服务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为老年人提供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务为主转变,保障老年人能够获得适宜的、综合的、连续的整合型健康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重庆,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圆满实现。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以老年人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为目标,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健康特征和诉求,发展和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不同层次的健康需求,提高老年人健康生活质量。
2.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积极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加快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广泛动员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力量,激发社会活力,鼓励社会投资,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各地发展水平,结合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分类别、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为老健康服务。重点做好对有需求的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健康保障和服务关爱工作。
4.整合资源,统筹兼顾。统筹城市和农村资源,发挥城乡社区基础性作用,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统筹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合作共赢。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老龄化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持续发展。符合我县县情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网络基本形成,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全县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老年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公平可及和兼顾质量,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水平得到巩固和可持续发展,通过试点完善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取得积极进展。老年人能够获得适宜的、综合的、连续的整合型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专栏1 规划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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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
指标性质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8 |
预期性 |
2 |
全县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
约束性 |
3 |
老年人健康素养 |
10% |
预期性 |
4 |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70% |
预期性 |
5 |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率 |
≥65% |
预期性 |
6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 |
≥35% |
预期性 |
7 |
医疗机构设置老年人绿色通道 |
100% |
预期性 |
三、重点任务
围绕老年健康工作的重点难点与薄弱环节,将老年健康服务作为中心任务,优化老年健康与养老资源配置与布局,补齐短板,加快推进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一)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服务老年人的功能建设。推进老年病相关学科建设。加强为老年健康服务的康复医院、护理院建设。县人民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县中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和治未病科,鼓励建立老年病医院。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倡导为老年人义诊,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到2020年,医疗机构普遍建立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县卫生计生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机构或医务室、护理站等,重点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居家老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到2020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县卫生计生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 医养结合示范工程 医养结合能力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 医养结合试点示范。重点支持宁厂镇中心卫生院市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探索建设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县中医院养护中心建设,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为全县医养结合提供示范和支撑。 |
3.推动居家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发展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完善,逐步建立覆盖全部目标人群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提供服务保障。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积极培育社会护理人员队伍,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为家庭成员提供照护培训,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比较健全的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将老年人作为重点人群,积极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到2020年,基本实现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计生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安宁疗护工作。通过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探索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通过控制疼痛和不适症状,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的离世,完善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县卫生计生委、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
5.巩固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构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为基础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老年人病有所医。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发展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老年商业健康保险,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计生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在做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中老年人医疗救助工作基础上,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给予相应医疗救助。大力推动健康扶贫工程,有效遏制贫困老年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进一步制定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老年人住院补偿的优惠政策。(县民政局、县卫生计生委、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
7.推进老年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科学文化、心理健康、职业技能、家庭理财等内容的教育活动。健全老年人体育健身组织,丰富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支持适宜老年群体的体育健身赛事,建设适应老年人的体育健身设施,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指导,弘扬老年人健康文化。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积极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开发老年教育资源,建立老年教育学习中心(点),引导中职学校设置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引导开展读书、讲座、学习共同体、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面向全社会宣传倡导健康老龄化的理念,营造老年友好的社会氛围。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老年健康科普宣传,组织医务工作者开展义务巡讲,普及合理用药和科学就医知识。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针对老年人特点,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资料,积极宣传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建设健康小屋,开展万名医务人员下基层义诊活动,打造健康教育基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宣传、咨询和服务。到2020年,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0%。(县卫生计生委、县教委、县民政局、县文化委、县老龄委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老年人健康服务。
8.做好老年疾病预防工作。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为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重性精神疾病的老年人加强健康指导,开展随访和规范管理服务。开展针对老年残疾人康复需求,开展老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工作。推广老年痴呆、跌倒、便秘、尿失禁等防治适宜技术,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口腔疾病的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做到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促进老年人功能健康。到2020年,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县卫生计生委、县财政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动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大力开发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通过聘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情感支持等专业服务。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县卫生计生委、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老龄委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项目 老年心理健康与心理关怀服务项目:对老年人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和必要的随访管理。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 按照市卫计委统一部署,选择合适地方开展老年心理健康管理项目试点。到2020年,在1个城市社区开展老年心理健康管理试点。 |
(五)加强老年中医药健康服务。
10.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将中医治未病理念、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特色康复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扩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不断丰富老年人中医健康指导的内容,推广老年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推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推动社区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到2020年,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率达到65%。(县卫生计生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推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建立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支持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支持养老机构设置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探索建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基地。到2020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8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中医药服务。(县卫生计生委、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 老年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
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将中医治未病理念、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特色康复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开发并推广老年常见病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包。开展中医药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为居民提供中医药保健、康复护理等服务。探索中医药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形式和内容,开发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探索建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到2020年,力争建成1个市级中医医养结合示范中心。
(六)推进老年健康产业发展。
12.积极发展老年健康产业。结合老年人身心特点,大力推动健康养生、健康体检、咨询管理、体质测定、体育健身、运动康复、医疗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大力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保健用品、保健食品、老年健身产品等研发制造技术水平,扩大健康服务相关产业规模。支持企业围绕老年人多样化健康需求,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将健康养老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健康养老项目倾斜,有序适度扩大用地供给。(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卫生计生委、县国土房管局、县老龄委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信息技术支撑健康养老发展。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开展面向家庭、社区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覆盖率和质量效率。搭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各级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资源,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慢性病管理、安全监护等服务。推动县级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看护、健康管理、生活照料、休闲娱乐、亲情关爱智慧养老终端服务。运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强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新模式,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为机构养老人群提供便利服务。(县经信委、县民政局、县卫生计生委、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 开展智慧健康养老示范项目
配合市级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试点工作。根据重庆市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工作安排,利用试点成果和成熟技术产品,基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及多媒体影像术等网络信息技术平台,运用可穿戴设备等移动信息采集终端,实现老年健康状态信息的动态监测。将老年慢性病健康管理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依托社区养老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健康管理+养老服务”信息化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运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通过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推动老年人个人健康档案信息规范采集、动态更新。利用信息技术整合预约挂号、诊疗服务、个人健康档案查阅、电子病历共享调阅、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家庭医生签约、分级诊疗、慢性病管理等服务功能,使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更加便捷化。
(七)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14.切实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强老年病医学人员培养。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推进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老年健康服务提供人才保障。探索提高老年健康服务的岗位吸引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对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在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同等对待。依托职业技术学校,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强老年护理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从业人员数量,建立规范培训机制,不断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能力。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培训等方便实用的培训方式,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积极鼓励老年健康服务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到2020年,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比例达到90%;全县所有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都接受过一次以上的专业技术培训。(县民政局、县卫生计生委、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营造老年健康支持环境。
15.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从与老年健康息息相关的各方面入手,优化“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推进老年人住宅适老化改造,支持适老住宅建设。开展康养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精心打造、重点培育环境宜居、健康服务开展良好,健康理念和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群众健康水平较高的特色康养社区。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完善家庭养老政策支持体系。继续在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为老服务窗口单位全面组织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营造全社会孝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打造老年人健康服务的良好环境。2020年,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部达到配建指标要求,培育国家级和市级的“敬老文明号”创建单位。(县民政局、县老龄委办、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县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强老年健康工作部署。将“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解决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把老年健康产业发展作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拉动经济、扩大就业的重要内容。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相关支持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明确目标实现的具体路径、工作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确保健康老龄化规划目标的实现。要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支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在投融资、土地供应、落实税费优惠、人才培养、政策保障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工作予以支持和倾斜。
(三)强化部门分工协作。
卫生计生、发展改革、教育、经信、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国土房管、城乡建设、文化、残联、老龄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分工合作,落实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共同为实现健康老龄化规划目标提供支持。
(四)发挥社会力量作用。
支持社会资本进入老年健康产业市场,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兴办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提供老年健康服务。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开展老年人健康关爱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组织老年人开展互帮互助活动。支持社会工作者组织各类爱心人士关爱老年人,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等多种形式的结对关爱服务活动。
(五)开展督导评估。
县级相关部门按照重庆发布的规划考核评估体系,组织制订巫溪县规划考核评估方案,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规划的年度及中期、末期督导评估,注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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