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一、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规范金融服务收费
三、进一步降低企业担保抵押重组成本
四、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五、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物流成本
六、加大民营企业产品采购力度
七、鼓励民营企业股权多元化
八、改进政府服务
这些“新政”与你关系密切
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进一步降低企业担保抵押重组成本
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抵押物折扣率,降低担保费率;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2%且不收取其他费用的,市财政按照不低于担保额的0.5%给予补贴。
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意见提出,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
加大民营企业产品采购力度
意见提出,对推广应用 《重庆市重点鼓励采购产品指导目录》 《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名单》 《重庆市重点医药品种目录》 ,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目录产品和服务。
与此同时,还将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共享平台等形式,带动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对龙头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年累计在1亿元及以上的,按不超过新增采购结算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改进政府服务
对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可以依法不招标。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自身依法具有该项目工程建设、产品生产或者服务提供的资格和能力,相应的工程、产品或服务可以不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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