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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2022〕—39号签发单位: 签发时间:生效时间: 各区(市)县体育部门,局机关各处,各所属事业单位、市足协: 根据《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体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成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成安办〔2022〕30号)要求,结合全市体育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全市体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1次集中学习提升活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相关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别是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安全生产法等重点内容,结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党组会、支部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学习,确保体育系统人员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体育部门;局机关各处;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间:6月30日〕 (二)开展1次安全生产主题普法活动。以“三管三必须”、体育行业领域重点安全风险隐患、责任落实、问责机制等内容为重点,邀请专家到体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讲;将“法律七进”作为重要抓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涉及企事业单位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道路安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釆取宣讲、开设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专栏、发布宣传资讯、短视频推送等形式,扩大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到达率;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事业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和治理行动中自觉做到法治宣传先行,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律不可践踏的鲜明导向。〔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体育部门;综合处、体育产业处、计划财务处;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间:6月30日〕 (三)观看1次专题片。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片源在“学习强国”APP上“新华日报”强国号中获取。〔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体育部门;综合处;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间:6月30日〕 (四)开展1次应急培训演练。以消防、防汛减灾、运动损伤急救、疫情防控等为主题,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开展1次以上形式新颖、简单有效的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全体人员的防灾、减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体育部门;综合处、社会体育处、计划财务处;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间:6月20日〕 (五)开展1次全面摸排。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体育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各区(市)县体育部门、各所属事业单位务必对所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深度检查,对相关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规范建立台账,立即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体育部门;青少年体育处、计划财务处、体育产业处;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间:6月15日〕 (六)参加1次“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6月1日至30日,应急管理部宣教中心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和“链工宝APP”开展“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教练员、运动员(学生)按照《关于开展“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要求,抓好活动组织和宣传推广。特别要发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赛,推动体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在全市体育行业领域大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体育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体育部门;局机关各处;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间:6月30日〕 (七)开展1次“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自身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侧重线上、结合线下,同时体现体育特色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邀请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案例研讨”“远程会诊”“新安法知多少”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利用各类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在全系统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体育部门;局机关各处;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间:6月30日〕 (八)办1期宣传专栏。结合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用好横幅、固定宣传栏、LED显示屏、黑板报等阵地,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栏,集中刊载和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常识和应急逃生技能,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体育部门;综合处;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间:6月20日〕 (九)开展1轮线上宣传。用好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媒体平台,集中宣传一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体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国家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疫情防控等内容),宣传报道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体育部门;综合处;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间:6月15日〕 (十)写1句心得体会。组织全体人员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立足自身实际、结合岗位职责谈心得体会,收集评选优秀心得体会在体育系统各单位的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内部刊物上公开宣传。各所属事业单位逐级评选、逐级宣传,并向市体育局推荐5至10条具有代表性、先进性、推广性的心得体会,覆盖干部职工、运动队、学生等群体;局机关各处评选1至2条;于6月20日前,将《体育安全生产心得体会推荐表》(见附件2)交局综合处按程序审核后,统一公开宣传。〔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体育部门;局机关各处;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间:6月30日〕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成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特别是6月份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细化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22年度体育系统安全生产考评重要依据。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体育特色、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事业单位一线。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安全生产宣传合力。 (三)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在体育行业领域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体育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区(市)县体育部门、各所属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时总结活动进展,提炼工作亮点,汇总整理活动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6月28日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的总结(Word和加盖公章的PDF文档)及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至局综合处。(联系人:黄颖;联系电话:15608020875;电子邮箱:562296091@qq.com)
附件:1.体育安全生产心得体会推荐表 2.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成都市体育局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
体育安全生产心得体会推荐表
报送单位(处室): 报送时间:
报送人: 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需市体育局机关各处、各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还需盖章)后报送。
附件2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此表根据本单位开展活动实际情况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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