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总部经济作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中坚力量,产业发展的高级形态,对于构建城市产业生态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有着重要意义。
为加快重庆总部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内陆开放高地和长江上游地区现代商贸中心建设,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了 《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 。
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坚持总部集聚与产业优化相结合
坚持引进与重点培育相结合
坚持总部经济与楼宇经济相结合
主要目标
总部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总部经济的集聚辐射带动能力明显提升,推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推动一批本地总部企业进入全国 500强、行业100强;引进一批世界500强、全国500强在渝设立综合总部、地区总部和功能总部,打造一批总部经济楼宇和总部经济产业园。
重点任务
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总部企业
以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充分利用我市开放平台功能,发挥我市独特的区位和政策优势,引进高层次国际化市场主体,吸引跨国公司、国内外大型企业来渝设立综合总部、地区总部和功能总部。
培育一批本土总部企业
支持综合实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本土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拓展异地业务,通过资本运营、战略合作和企业重组等方式,主动“走出去”拓展市场空间和资源空间,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重点支持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关联带动力强、发展层次高的本土总部企业。
建设一批总部企业聚集区
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和配套设施,提升产业集聚、金融商务、科技创新、物流贸易、文化交往、交通服务等功能,引导总部企业集聚发展。重点建设一批国内有影响、国际上知名的市级总部企业集聚区,支持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集中建设和完善各具特色的总部经济集聚基地,培育总部经济产业集群,发挥总部经济的带动作用。
打造一批亿元税收总部楼宇
支持各区县盘活存量楼宇,完善楼宇的商务功能和配套服务。培育一批金融楼、外贸楼、商务楼、科研楼、专业服务楼、现代物流楼等亿元税收总部楼宇,形成特色明显、布局优化的楼宇经济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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