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根据《2022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形不成竞争的,经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经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河口区人民医院临床医师;河口区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医师1;河口区中医院护理岗位2;河口区教育局-幼儿园保健医生;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中心医院临床医师2、皮肤科医师、影像医师、超声医师、麻醉医师降低笔试开考比例为2:1。
现将取消、核减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公告(附件)。
附件:2022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消核减招聘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下载: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