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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报备抽审监督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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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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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报备抽审监督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就我区政府投资项目报备、抽查监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报备管理

(一)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报备

1.我区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招标或确定承包商前项目单位需将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向区财政局(采购评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评审中心)报备,在项目报备未完成前项目单位不得开展项目招标或确定承包商。

2.工程建安投资额400万元以下项目需在确定承包商前5日向采购评审中心报备。工程建安投资额400万元以上项目需在开标前20 个工作日(即招标文件挂网时)向采购评审中心报备。

(二)项目结(决)算报备

工程建安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单位自行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决)算审核,并于结(决)算审核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向采购评审中心报备,作为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的依据。

(三)项目报备时效及结果运用

1. 项目单位按《重庆市巴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报备资料明细表》(见附件)要求报送项目报备资料,采购评审中心在收到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报备资料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完成项目报备事宜。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经采购评审中心报备方可进行招标或确定承包商。对报备过程中发现工程造价存在问题的项目,采购评审中心及时上报区财政局领导申请对问题项目进行抽查,并向项目单位发出暂停招标(承包商选择)建议书。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抽查管理

(一)项目抽查确定

对报备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经区财政局领导审定后,由采购评审中心对项目实施抽查。项目抽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全区项目总数20%。

(二)项目抽查时效

1.采购评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建安投资额4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抽查事宜,出具抽查意见书;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建安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抽查事宜,出具抽查意见书;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建安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抽查事宜,出具抽查意见书;在15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建安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抽查事宜,出具抽查意见书。

2.如因项目单位提供资料不完整、不及时,采购评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项目抽查时间。

(三)项目抽查结果运用

1.采购评审中心对项目预算(最高限价)的抽查结果用于指导项目单位开展项目招标和选择承包商。

2.采购评审中心对工程建安投资额100万元以下项目结算的抽查结果作为区财政局相关科室拨付建设资金的依据。

三、相关责任

1.各项目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对不如实报送报备资料、不按规定流程办理的建设项目,区财政局(采购评审中心)不进行结(决)算审核,区财政不安排和拨付资金。

2.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根据项目单位编制预算、结算、决算中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分别进行约谈;区住房和城乡建委负责对存在问题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重庆市巴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报备表》

      2.《重庆市巴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报备资料明细表》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26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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