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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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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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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成办发〔2022〕34号签发单位:

签发时间:2022-05-30生效时间:2022-05-30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30日


成都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令第394号)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21年度,全市发生地质灾害灾情1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无人员因灾伤亡。截至2022年3月底,全市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1470处(详见附件1),其中滑坡972处、崩塌339处、泥石流152处、地面塌陷7处,规模以小型为主,大、中型较少。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于西部龙门山区及东部龙泉山区的12个区(市)县和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主要威胁(影响)聚居区和分散农户的隐患点有1317处。受威胁(影响)群众约7848户2.47万人,需要实施避险搬迁农户约311户。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暴雨或持续降雨是当前我市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最主要的诱发因素。根据市气象局预测:2022年5月至9月全市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略偏多。期间,我市有区域性暴雨3–5次,伴有1–2次区域性洪涝,局地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高。西部沿山、龙泉山沿山地区有强降水集中时段,龙门山区要注意防范集中强降水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龙泉山区要注意防范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有关区(市)县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震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根据市应急局研判:成都市位处南北地震带中段,境内有龙门山断裂带、龙泉山断裂带通过,具备发生中强地震的可能。近年来,受“5·12”汶川特大地震和“4·20”芦山强烈地震影响,境内地震活动明显增强,地震是地质灾害的重要诱发因素之一,有关区(市)县要做好地震诱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三)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和矿山开采等大规模工程活动,将增加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特别是龙泉山区域内工程建设广度、深度和强度不断加大,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有地质结构的稳定状态,放大了成灾风险。2022年,应重点抓好易发区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相关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检查等工作,减少或消除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  
   (四)地质灾害类型预测。预计2022年我市发生地质灾害仍以泥石流、崩塌和滑坡为主,其次为地面塌陷。其中,西部龙门山区以泥石流、滑坡、崩塌等为主;东部龙泉山区以滑坡、崩塌为主。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主汛期,即2022年5月至9月。  
   (二)重点防范区域。我市地质灾害防范区域分为重点防范区域与次重点防范区域。  
重点防范区域是西部龙门山区,涉及都江堰市、彭州市、大邑县、崇州市、邛崃市5个县(市)的41个镇(街道)。目前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014处。 
   次重点防范区域是东部龙泉山区,涉及金堂县、青白江区、龙泉驿区、简阳市、蒲江县、新津区、双流区7个区(市)县和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的75个镇(街道)。目前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456处。  
     2022年,有关区(市)县要加强都江堰市白沙河、龙溪河,彭州市湔江、石匣子沟、白鹿河,崇州市文井江、九龙沟,大邑县出阝江河、雾山河,邛崃市火井河等流域内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防范工作。  
    (三)重点防范对象。我市重点防范对象为受威胁的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安置点、聚居区及旅游区等人口密集区域,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饮用水水源地。2022年,我市确定2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重点监测对象(详见附件2),有关区(市)县应逐点制定防灾预案,落实防灾措施,确保防范对象安全。  
    (四)重点防范灾害类型。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高、突发性强、成灾快、防范难度大的特点,是造成我市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应作为重点防范类型。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治责任。有关区(市)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政府主导、行业共治、全民参与的防治管理机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全局性安全生产和减灾工作统筹起来,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统筹资金保障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顺利实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会商调度和联防联动防灾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开展排查调查,夯实群测群防体系。有关区(市)县要坚持以专业地质勘查单位为技术支撑,聚焦防灾减灾关键领域、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重点隐患,在汛前按照“拉网式、全覆盖”要求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点要逐一落实防范措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隐患点及风险区基本信息、防范措施和各级各类防灾责任人名单。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动态管理,坚持动态核实、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继续巩固基层在防灾工作链中的突出地位,强化以农村村社(组)、城镇社区、基层单位、景区和在建工地为单元,群众自觉主动参与防灾的群测群防模式。 
  (三)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关区(市)县要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本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好各系统行政力量、专家团队、技术人员、群测群防员、应急物资装备等,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合力。重要基础设施、交通干线及各风景旅游区、在建工程主管部门等要制定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案。要组织有关单位和受威胁群众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综合演练,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综合处置能力。主汛期前必须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高风险以上区域的在建工程项目、矿山企业等开展应急避险演练,要突出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切实增强基层一线人员的防灾救灾能力。应急部门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专业队伍应急救援能力。  
   (四)组织宣传培训,持续提升公众防灾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汛前,有关区(市)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统筹专业力量开展分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宽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重点面向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级行政管理人员、技术支撑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群众、农家乐经营者、在建工地负责人等,持续提升基层干部、监测人和受威胁群众风险防御意识和能力。全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电信、网络等多途径、多方式、全覆盖向社会公众广泛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利用政府性新媒体平台扩大受众范围,加强对在校学生开展普适性地质灾害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使群众在防灾工作中发挥最直接、最重要的作用。  
   (五)严格值班值守,确保防灾信息畅通。各区(市)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地质灾害值班、应急值班、气象值班等应加强联系,强化信息共享,严格执行灾(险)情报告制度,规范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和避让转移信息等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客观、准确、全面。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期间,各级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防灾责任人必须在岗在位,提前安排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及时应对突发事件。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六)强化监测预警,坚持主动防灾避险。市、区(市)县两级规划和自然资源、气象、水务等部门要坚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联动机制,遇重要天气过程时加强会商,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按照多级递进、逐级精细的要求,市级预警侧重于大的范围和趋势,区(市)县级预警细化预警级别和区域。优化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布局,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坚决落实提前转移,在发布高级别预警或发现成灾迹象后,果断封闭危险区域,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转移,必要时应采取强制转移措施。对成功避免因灾人员伤亡的典型案例和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防灾单位、个人,相关区(市)县应给予奖励。  
   (七)推进避险搬迁,有效规避地灾风险。有关区(市)县要深入推动避险搬迁工作,应用好针对避险搬迁的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政策,创新搬迁安置方式,鼓励和引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向城镇、中心村聚集,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工作积极性和群众搬迁意愿,完成我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中的隐患点销号、受威胁群众减少等约束性指标。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311户避险搬迁任务目标(详见附件3)。对威胁对象已经全部搬迁的危险区域,要保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继续巡查监管,杜绝受威胁对象返居、新建房屋等,防止出现新的隐患。 
  (八)实施工程处置,逐步消灾减灾。有关区(市)县要科学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应急排危工作,规划和自然资源、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治理项目的支持与监督。对于已完工的工程治理项目开展“回头看”,做好后期管护,及时清理腾库、加固处理,确保防灾功效正常发挥;对于资金投入相对较小、危险性较大、方案简单、施工条件较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大排危除险工作力度,逐步消灾减灾。 
  (九)加强试点探索,推进风险点面双控。彭州市、邛崃市要持续做好风险管控试点,保障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彭州市、崇州市要加快推进斜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详查和重点镇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科学评估风险,合理划定风险区范围,细化完善县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各区(市)县要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协同工作机制研究,逐步建立降低区域地质灾害风险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  
   (十)探索科技防灾,提高防灾服务能力。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市)县要基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用光学遥感、InSAR(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LiDAR(机载雷达)等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筛查与监测,利用卫片图斑开展在建工程及工棚营地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识别、风险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等方面的专题研究,探索点面双控的风险管控机制,创新网格化管理、服务方法,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

附件:1.成都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一览表
       2.成都市2022年度重点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一览表
       3.成都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1 · 22CBF34-1
2 · 22CBF34-2
3 · 22CBF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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