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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年度评估及资金支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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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司法公安 有色,建材
发文单位: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发布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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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年度评估及资金支持申报
核心内容

对被评聘的“蓉贝”行业领军者,依据协议,可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分5年支付)或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10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对被评聘的“蓉贝”技术领衔人,依据协议,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75%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对被评聘的“蓉贝”资深工程师,依据协议,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5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扶持条件

一、行业领军者

(一)创办并正常运营软件企业,是企业创始人或联合创始人;或者是上一年度软件业务收入达到50亿元及以上大型软件企业核心技术团队领军人物;或者持有企业15%及以上的股份或股权。(此项三个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二)组织研发软件产品及其服务或开展软件技术融合应用创新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所在企业上一年度自主研发的软件业务收入在2亿元及以上。

(三)综合评估行业领军者所在企业上一年度贡献度达到3500万元。

(四)综合评估行业领军者上一年度贡献度达到100万元。

(五)上一年度所在企(事)业单位或机构为行业领军者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围内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6个月及以上。

(六)对近三年获得国家、省软件相关工程/专项等资金支持累计超过2亿元,截至评估当年已到账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行业领军者作为有涉核心、关键软件产品的项目牵头主持人员,可不受第1、第4条限制。

二、技术领衔人

(一)拥有独立主导设计策划的软件产品及其服务面市,上一年度技术领衔人主持研发的单款消费级软件产品及其服务收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款企业级软件产品及其服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或者上一年度技术领衔人是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科学技术部关键核心技术涉软类单个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牵头企业的核心主研人员,归属企业的项目支持资金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且首批资金已到位;或者上一年度技术领衔人是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科学技术部关键核心技术纯软类单个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牵头企业的核心主研人员,归属企业的项目支持资金达到800万元及以上且首批资金已到位。(此项三个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二)综合评估技术领衔人所在企业上一年度贡献度达到300万元。

(三)综合评估技术领衔人上一年度贡献度达到5万元。

(四)在成都市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工作6个月及以上,且上一年度所在企(事)业单位或机构为技术领衔人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围内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6个月及以上。

(五)对近三年获得国家、省软件相关工程/专项等资金支持累计超过5000万元,截至申报当年已到账金额不低于800万元,且技术领衔人作为有涉核心、关键软件产品的项目牵头主持人员,可不受第1、第3条限制。

三、资深工程师

(一)有主持研发并实施的软件产品及其服务面市,上一年度资深工程师主持研发的消费级软件产品及其服务累计收入在1500万元及以上或企业级软件产品及其服务累计收入达到500万元;或者上一年度资深工程师是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科学技术部关键核心技术涉软类单个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牵头企业的重要主研人员(前三位),归属企业的项目支持资金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且首批资金已到位;或者上一年度资深工程师是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科学技术部关键核心技术纯软类单个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牵头企业的重要主研人员(前三位),归属企业的项目支持资金达到800万元及以上且首批资金已到位。(此项三个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二)综合评估资深工程师上一年度贡献度达到1万元。

(三)在成都市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工作6个月及以上,且上一年度所在企(事)业单位或机构为资深工程师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围内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6个月及以上。



申报材料

封面(附件6)

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5)

二、成都市软件产业“蓉贝”计划行业领军者、技术领衔人、资深工程师协议第2、3、4页及末页(复印件1份)。

三、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年度评估表(见附件3)。

四、上一年度所在企(事)业单位或机构为申报人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流水单证明材料。

五、附件3中所列主持研发的业绩情况证明材料。

此项特别提醒:提供2020年包括但不限于与之相关的公司项目立项证明或合同、对应的软件产品及其服务收入发票等关键印证材料复印件(需盖鲜章);或者提供2020年主持或参与的关键核心技术涉软类或纯软类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立项书中与之关联证明、首批拨款凭证等关键印证材料复印件(需盖鲜章);或者提供2020年获得国家、省软件相关工程/专项等资金支持累计金额,截至申报当年已到账金额凭证,涉核心、关键软件产品的项目名称等关键印证材料复印件(需盖鲜章)。

六、所在单位的经营成效。

(一)2020年企业软件业务收入证明材料;

注:提供《成都市软件和信息技术公共服务系统》中申报人所在企业上一年度年报表,http://110.188.70.202:8080/framework/auth/login.dhtml。

(二)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企业纳税证明材料。

七、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内个人所得税缴纳金额税收完税证明材料。

八、上一年度参与推动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情况证明材料。

(一)上一年度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纯软类或涉软类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项目)情况,以及技术、产品在行业内或在成都市的影响力情况。

(二)上一年度获得的软件著作权或发明专利材料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主导的省市级“首版次”软件产品材料复印件。

(四)上一年度其它有关参与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发展的情况。

(1)企业组织或参与产品相关的展会、活动证明材料。

(2)企业内部、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比赛证明材料。

(3)企业或个人积极参加省市经信部门组织的会议证明材料。

(4)企业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软件百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信息百强、成都市软件产业影响力十强等情况证明材料。

九、上一年度发挥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的标杆作用,指导、培养、孵化成都本土软件人才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如担任授课或辅导老师,企业与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有合作协议并组织过员工培训,本企业内部组织过培训等证明材料)

十、上一年度积极宣传成都市的人才政策,积极利用行业人脉资源等引进更多软件人才来蓉创新创业,实现“以才引才”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所在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如解决就业数量,参与支教、助学、助残、扶贫等公益性活动及社会捐助)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资金支持申报表(见附件4)。

十三、被评聘的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在成都市范围内已享受与2020年相关的其他人才支持金额相关证明材料(市级、区(市)县分别统计)。

特别提醒:

(一)评估申报材料只准备关键印证材料,并按清单顺序双面胶装。

(二)2019年、2020年“蓉贝”软件人才按上述清单准备,控制在50页以内(可另增加发票等佐证材料附本)。

(三)2021年“蓉贝”软件人才按(一)、(二)、(七)、(十二)、(十三)准备,控制在15页以内。


申报流程

一、资金支持申报标准及填写要求

(一)对被评聘的“蓉贝”行业领军者,依据协议,可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分5年支付)或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10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见附件4)

填写要求:(以下1、2条二选一)

1.如选择依据协议,可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分5年支付)。请在申报表中相应栏处填写第()年,并填报个人申报栏和签字。

2.如选择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10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请在申报表中相应栏处□打√,申报者按程序填写个人申报栏并签字。

(二)对被评聘的“蓉贝”技术领衔人,依据协议,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75%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见附件4)

填写要求:请在申报表中相应栏处□打√,申报者按程序填写个人申报栏并签字。

(三)对被评聘的“蓉贝”资深工程师,依据协议,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5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见附件4)

填写要求:请在申报表中相应栏处□打√,申报者按程序填写个人申报栏并签字。

二、有关要求

(一)由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向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提出评估及资金支持申请。

特别提醒:1.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报者自行承担。2.对因申报材料不齐,导致评估无法通过,不再补充材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报者自行负责。3.年度评估不合格者,按协议自动终止“蓉贝”软件人才相关支持资格。

(二)评估申报材料装订,统一用A4纸,按材料顺序双面胶印,封面见附件6。(附件7不在申报材料之列)

(三)区(市)县对评估材料和资金支持的金额审核后上报,包括已享受与2020年相关的其他人才(市、区两级)的支持金额。

(四)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资金支持汇总表按2019年和2020年与2021年由各区(市)县分别填写。(见附件7)

(五)请各区(市)县于2022年6月30日17:00前将审核情况行文(含附件7)上报,一并报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申报材料一份,同时将正式文件的PDF和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361391263@qq.com。

(六)市经信局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评审专家视情到“蓉贝”软件人才所在单位现场调研。


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软件产业处,电话:61881641

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年度评估及资金支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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