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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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五井供销社:
本委受理冯胜英诉你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直接送达仲裁裁决书未果,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劳人仲案字【2022】22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为:一、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1997年10月至2022年3月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79450元。二、2022年4月起,被申请人随政策调整逐月发放申请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临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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