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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鄠邑区城镇标定地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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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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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1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发布 根据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订)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拟定于2022年7月11日在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就鄠邑区城镇标定地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

地点: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西安市鄠邑区城镇标定地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及社会各界代表。

四、参加听证会须知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代表需熟悉和关注西安市鄠邑区地价情况、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3、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4、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5、听证资格一经确认,听证会申请人应按时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的,取消其听证资格。逾期不参加听证会的,视为对听证内容无异议;

6、全体参会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减少人员接触,做好疫情防控。

五、报名地点及报名要求

1、报名地点: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二楼204室行政审批科。

2、报名要求:本次听证会可通过现场、线上两种方式报名。现场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须于2022年6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公民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须同时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证书正本。线上报名则须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凡 联系电话:029-89019439 >029-89019439

邮箱:763478283@qq.com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x

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x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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