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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成立重庆市渝北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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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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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府发〔2022〕18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成立重庆市渝北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36号)等文件精神,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决定成立渝北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现将中心组成人员情况通知如下:

主  任:徐志强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周  轶  区法院院长

戴  萍  区检察院检察长

副主任:程  前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政府外办党组书记

杨佳红  区司法局局长

杨  琳  区法院审委会专委

周朝祥  区检察院检委会专委

成  员: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渝北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下设办公室和调解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中心日常事务;调解室设在区法院,负责调处行政争议。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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