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渝文备〔2015〕2206号
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定点物业服务企业
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机管发〔2013〕28号
市级各部门:
根据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统一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渝机管发〔2012〕87号)及《实施细则》(渝机管发〔2013〕24号)的有关要求,市机关事务局研究制定《重庆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定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定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暂行办法
为加强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定点物业服务企业履约监管、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重庆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统一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市机关事务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及部分业主单位成立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定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级考核小组”)。市级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局资产管理处,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定点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核(以下简称“市级年度考核”)和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各市级机关在市级考核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承担本单位物业管理的定点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工作(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年度考核”)。
二、考核对象
承担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的定点服务企业和《重庆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统一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四条所列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物业公司”)。
三、计分方法和评价等次
物业公司年度考核分值为100分,由市级考核小组、业主单位分别考核评价评分,各为100分并分别按0.4、0.6的加权系数计算得分。
物业公司在考评周期内获得上级荣誉或奖励的,按以下标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计入总分:获得国家部委、重庆市人民政府示范项目或奖励的,1次5分;获得重庆市级部门、区级人民政府示范项目或奖励的,1次3分;获得区级部门、镇街示范项目或奖励的,1次1分。
物业公司在考评周期内受到上级单位或部门通报批评的,按以下标准扣分:受到国家部委、重庆市人民政府通报批评的,1次5分;受到重庆市级部门、区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的,1次3分;受到区级部门、镇街通报批评的,1次1分。
物业公司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总分=市级年度考核得分×40%+业主单位年度考核得分×60%+加分-扣分
物业公司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89分(含80分)为良好,60–79分(含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四、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市级考核小组采取现场抽查、发函征询、定点征求意见等形式对物业公司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依法经营、档案管理情况及其他要求(附件1)。
同一物业公司承担多个市级机关、不同楼宇物业管理项目的,市级考核小组采用抽样考核的方式,随机抽选其2–3个不同楼宇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年度考核,各抽选项目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为其年度考核得分,并代表该物业公司其他市级机关物业管理项目的服务水平。
(二)业主单位应当采用每月或季度或半年考核等方式对物业公司履约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采取年度考核方式进行年度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房屋及构筑物管理、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清洁卫生、绿化养护、服务效果等(附件2)。业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考核内容。
同一物业公司承担同一楼宇、多个市级机关物业管理项目的,其业主单位年度考核得分为各业主单位考核得分的平均值。
五、奖惩
(一)物业公司年度综合考核评为优秀的,市机关事务局给予通报表扬;连续两年评为优秀的,在下一轮定点招标时给予加分;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的定点服务企业,可直接获得下一轮定点服务企业资格。
(二)物业公司在业主单位每月或季度或半年考核不及格,经责令整改后仍不及格的,按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相关条款处以违约金,并终止该项物业服务合同。
(三)物业公司年度综合考核不及格或连续三年为及格的,按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相关条款处以违约金,并取消定点服务企业资格,终止所有物业服务合同。
六、考核纪律
各级各类考核人员和被考核对象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搞非法组织活动,干扰或妨碍考评工作。对在考评中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及后果,给予严肃处理。
七、其他要求
(一)各业主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考核细则》并送市级考核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物业公司考评周期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三)每年4月5日前,业主单位应将附件1、物业公司应将附件2和附件3以及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报告加盖公章后送市级考核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定点物业服务企业 年度考核评分表(市级年度考核部分)
2、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定点物业服务企业 年度考核评分表(样本)(业主单位考核部分)
3、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定点物业服务企业加分登记表
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5月9日
附件1
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定点物业服务企业____年度考核评分表
(市级年度考核部分)
物业公司名称:
序号 |
基本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评得分 |
一 |
机构设置 (20分) |
01、内部机构设置健全 |
2 |
不符合不得分 |
|
02、人员配备合理、齐全 |
15 |
有空缺岗位一处扣3分;有借证挂证现象,中级证扣3分/本,初级扣2分/本 |
|||
03、建立企业内部考核机制 |
3 |
无定期考核检查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全扣1分 |
|||
二 |
制度建设 (20分) |
04、建立劳动用工制度 |
3 |
不符合不得分 |
|
05、制定员工行为规范 |
3 |
不符合不得分 |
|||
06、明确各部门职责范围 |
3 |
不符合不得分 |
|||
07、建立企业员工岗位责任制 |
3 |
不符合不得分 |
|||
08、建立考勤、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 |
3 |
不符合不得分 |
|||
09、建立完善的业主联系制度 |
5 |
不符合不得分 |
|||
三 |
依法经营 (30分) |
10、企业资质到期及时换证 |
5 |
过期不换证不得分 |
|
11、及时按规定备案物业服务合同 |
5 |
不备案不得分 |
|||
12、企业纳税、用工等行为规范、合法 |
20 |
发现一件次不法记录扣5分 |
|||
四 |
档案管理 (20分) |
13、物业项目验收移交档案资料,维修档案资料,装修档案资料,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资料,业主单位档案资料等健全、完整 |
15 |
不完整一项扣3分 |
|
14、各项管理制度综合汇编 |
3 |
不符合不得分 |
|||
15、资料、档案归集及时,妥善保管,分类科学,便于查询 |
2 |
不符合不得分 |
|||
五 |
其他要求 (10分) |
16、通过ISO9001或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3 |
不符合不得分;已认证未年检扣2分 |
|
17、运用计算机等信息化管理工具,且具有网络办公条件 |
2 |
||||
18、认真对待业主单位和市级考核小组日常检查、年度考核工作 |
5 |
||||
合 计 |
100 |
备注:各小项扣分扣完其基本项目分值为止。
市级考核小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定点物业服务企业____年度考核评分表(样本)(业主单位考核部分)
物业公司名称:
序号 |
基本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一 |
综合管理(15分) |
1、具备企业资质等级。 |
1 |
不符合不得分(含资质过期) |
|
2、签订并公布物业服务合同。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
3、管理人员取得职业资格,持证上岗。 |
2 |
发现一处扣0.1分 |
|||
4、服务员工仪表整洁,着装统一,挂牌服务。 |
2 |
不符合不得分 |
|||
5、服务人员行为规范,文明礼貌。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
6、公布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期限,规章制度完善。 |
2 |
未公布扣1分,制度不全扣1分 |
|||
7、在醒目位置公布物业收费项目、标准。 |
2 |
不符合不得分 |
|||
8、按规定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年度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
9、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有专门的投诉、回访处理记录。 |
2 |
无投诉处理机制扣1分,无记录扣1分 |
|||
10、物业服务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
二 |
公共秩序 维护 (15分) |
11、秩序维护员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着装统一,训练有素,举止规范。 |
3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12、实行24小时门岗值班,秩序维护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区域巡逻,并作好巡逻记录。 |
4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13、物管区域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完好,资料储存及时。 |
2 |
不符合不得分 |
|||
14、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车辆停放有序。 |
2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15、对火灾、治安、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 |
2 |
不符合不得分 |
|||
16、秩序维护员应每年不少于2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模拟演习)。 |
2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
|||
三 |
房屋及构筑物管理 (18分) |
17、物业项目按服务等级要求制定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报修及时,记录完整。 |
3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
|
18、物业区域示意图、路标等标志明显。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
19、物管区域内存在危险、隐患部位有安全防范、警示标识或维护设施。 |
2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20、排污、排水管道畅通,无堵塞、积水、外溢现象。化粪池定时清淘,有日常维护记录。 |
3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21、路面平整、道路通畅。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
22、物管区域内发现非业主单位或个人违章搭建及时制止,报告业主单位或执法部门有记录。 |
3 |
不符合不得分 |
|||
23、维护、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及岗位责任制明确。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
24、各设备间卫生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志清楚齐全。 |
2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25、物管区域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违章搭建。 |
2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四 |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 (17分) |
26、定期对给排水、照明、消防、避雷、电梯、安保、中央空调等设备设施进行巡查、检测、调试、保养,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
5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27、各类设施设备管理值班记录完整、准确 |
3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28、水、电、电梯、消防等设备运行人员持证上岗,技能熟练。 |
2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29、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 |
2 |
一项不符合扣1分 |
|||
30、中央空调由专业人员管理、运行、维护。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
31、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时间符合二次报价相关承诺。 |
4 |
无应急预案,发现一处扣0.5分;不能及时响应,发现一处扣0.2分 |
|||
五 |
清洁卫生 (15分) |
3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
3 |
不符合不得分 |
|
33、保持楼道、停车场、道路、绿地等公共区域整洁卫生。 |
4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34、各类环卫设施设备清洁完好。 |
2 |
不符合不得分 |
|||
35、物管区域内无乱设广告牌和乱贴、乱画、乱堆放现象。 |
2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36、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加药,有档案记录。 |
3 |
不符合不得分 |
|||
37、定期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
六 |
绿化养护 (10分) |
38、物管区域绿化有专业人员管理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
39、花卉、草坪、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大面积病虫害和缺损现象。 |
3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40、绿化带无杂物、垃圾。 |
3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41、根据气候和季节变化,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
2 |
不符合不得分 |
|||
42、绿化地设有宣传牌,提示爱护花木草坪。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
七 |
服务效果(10分) |
43、业主单位干部职工评价 |
10 |
非常满意得10分,满意得6分,基本满意得2分,不满意不得分。 |
|
合 计 |
100 |
备注:各小项扣分扣完其基本项目分值为止。
业主单位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定点物业服务企业加分登记表
( 年度)
物业公司名称(章): 年 月 日
序号 |
荣誉或奖励 |
备 注 |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文件编号 |
发文机关 |
加分分值 |
||
合 计 |
注:请附荣誉或奖励项目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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