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2年柑橘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补贴
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4月25日班子会会议纪要研究同意,将(巫山财农〔2020〕17号)和(巫山财农〔2021〕26号)文件中的绿色防控结余资金用于支持我县2022年柑橘产业绿色防控,现将该项目申报公示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项目条件及建设内容
1.项目条件: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柑橘产业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产品及服务补贴。
(1)项目实施地点要相对集中连片,交通便利,管护较好的果园;
(2)申报的柑橘果园为盛产果园,申报面积500亩以上;
(3)本年度申报并实施了与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相同的经营主体,本次不得申报。
2.建设内容:按照“太阳能杀虫灯+理化诱控+低用量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减量助剂+统防统治”技术模式,推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减少农药使用量。
(1)安装太阳能杀虫灯。按30亩/盏标准安装太阳能杀虫灯,每盏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预算资金不超过3000元,项目区全覆盖安装太阳能杀虫灯(已安装太阳能杀虫灯的实施主体不得再申报、曲尺乡和大溪乡的实施主体不得申报安装太阳能杀虫灯)。
(2)选用农药、理化诱控及减量助剂。实施主体根据柑橘果园病虫发生情况,悬挂可降解黄色粘虫板、悬挂诱蝇球、选用低用量化学农药、生物农药和减量助剂。每亩预算资金不超过180元。
(3)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根据果园病虫发生情况,购买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统防统治次数不超过3次,每亩次预算资金不超过25元。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
二、项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太阳能杀虫灯、可降解黄色粘虫板、性诱剂、低用量化学农药、生物农药、农药减量助剂等绿色防控产品及统防统治服务补贴。
(二)补助方式: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
(三)补助标准:实施主体必须在渝植发〔2021〕8号文件附件《2022年重庆市农药减量控害重点推介产品(服务)目录》(附件2)和《2021年巫山县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推荐名单》(附件3)中选购绿色防控产品及统防统治服务,补助标准按照预算总资金的70%比例予以补贴。
(四)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2年,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竣工并开展自验后,于10月20前申请县级验收。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按照“公开、评审、公示”程序,凡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2)申报经营主体须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2年以上,具有健全的财会核算和管理体系,账目管理规范,申报时提供营业执照、耕地流转合同以及项目区面积证明资料;
(3)2021年农药使用记录复印件。
上述相关材料纸质件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档。
2.评审公示: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组织评审,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四、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自愿申报,在2022年5月12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巫山县植保站(地址:高塘街道净坛一路160号,巫山县植保站三楼。受理人:王兵、蒲桃,电话:57682281、13983555590,邮箱:479450820@qq.com)。逾期不受理,未按规定形式报送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五、其他事项
(一)不得擅自更改申报表、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
(二)未尽事宜请与巫山县植保站联系,联系人:邹祥明,联系电话:57682281,13996597389。
附件:
1.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2022年重庆市农药减量控害重点推介产品(服务)目录》
3.《2021年巫山县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推荐名单》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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