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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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发放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的通知》(鲁民函〔2021〕29号)文件规定,经槐荫区民政局评审,初步确定了槐荫区2022年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市级疫情一次性运营补助资金(附后),待养老机构对外开放后,第三方评审机构将对槐荫区2022年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市级疫情一次性运营补助资金进行评审,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资助项目有异议,可在5天内(截至6月10日)向槐荫区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槐荫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0531—87589336,电子邮箱: hymzjylb@jn.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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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2022年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市级疫情一次性运营补助资金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