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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 坊 市 体 育 局
潍 坊 市 教 育 局
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潍坊市中小学生普及游泳运动培训工作承办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体育、教育主管部门:
根据《2022 年潍坊市中小学生普及游泳运动工作方案》(潍体发〔2022〕32号)(以下简称“《方案》”),潍坊市中小学生普及游泳运动培训工作将在全市所有县市区普及推广,现公开遴选承办单位。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办机构条件及要求
符合《方案》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资质条件达标的培训机构踊跃报名。
二、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体育、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审核好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三、培训机构资质
(一)社会组织(包括体育协会、俱乐部等社会资源)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出具与承办单位名称一致的发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齐全,连续营业 2 年以上且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学校或体育部门系统内的专业训练单位须卫生许可证等证件齐全。
四、场地设施
(一)培训场所要做到水质达标,水深按照标准游泳池标准执行,无安全隐患,配齐专用的安全保护用具,包括救生观望台、救生圈、救生杆等。
(二)水质要求
1.PH 值 7.0-7.8;
2.余氯应在 0.3-1.0mg/L,化合性余氯应≤0.4mg/l;
3.细菌总数≤200个/mL;
4.尿素 ≤ 3.5mg/L;
5.池水温度为 26℃-28℃;
6.培训期间水循环保持畅开。
五、培训师资
(一)承接培训的社会组织(包括体育协会、俱乐部等社会资源)、学校或体育部门系统内的专业训练单位,应具备专业合格的师资力量,以理论授课和实践教学的形式组织培训。其中,现场实践教学必须配齐教练员、救生员和医护人员,教练员与学生的比例不低于 1:20,每个教学点的救生员和医护人员分别不少于 2 名。师资队伍组建后,各培训机构要参照国内最新现行游泳教材,制定“游泳标准课件”,以不少于 8 个学时(每学时 90 分钟)的时间,对教学队伍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测试,确保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达到要求。
(二)各培训点的负责人、教练员、救生员必须参加市里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开展培训工作。
六、安全保障
培训机构应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加强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每个教学团队特别是现场实践教学团队要安排专人带队,并配齐安全救护人员;要对所有参加培训的学生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离校开展培训工作的,要切实做好交通、食宿等各方面的安全工作;鼓励家长和有关学校为参加培训的学生进行安全投保。
七、申报时间
请各县市区体育、教育主管部门于6月20日前,将纸质版推荐表加盖公章后分别发送到:wfssetxf@126.com潍坊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联系人:范恒明,联系电话:13505360076),wfstyxlk@wf.shandong.cnweifangshi">13505360076)及wfstyxlk@wf.shandong.cn潍坊市体育局青少科。并将电子版推荐表发送至wfssetxf@126.com邮箱。由少儿体校将材料汇总完成后,报体育局青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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