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为进一步加快2022年新开工项目前期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川财规〔2020〕11号)以及《局机关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决定采购S313红原县阿木乡至松潘县草原村改建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专项编制单位,采购形式为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届时参与。现就采购项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S313红原县阿木乡至松潘县草原村改建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专项编制单位。
二、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采购内容
全长80公里、估算投资5.6亿元的S313红原县阿木乡至松潘县草原村改建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专项编制。
(二)采购要求:规划选址论证专项编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并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⑤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可提供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复印件,加盖鲜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可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主管部门开具的发票或完税证明或网络转账凭证的复印件);②也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可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主管部门开具的发票或完税证明或网络转账凭证的复印件);②也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
三、报名要求
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将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复印件、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以及磋商文件等按照单个项目单独提交,盖公司鲜章后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9日17:30前现场递交或投递到阿坝州交通运输局指定邮箱。
四、最高限价
S313红原县阿木乡至松潘县草原村改建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专项编制采购最高限价为:28万元
五、询价评审及结果公布
由采购单位采购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附后)统一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后确定供应商。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先生,联系电话:18980011809;电子邮箱:663478724@qq.com。
相关格式: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阿坝州交通运输局: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磋商结束为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其在有效期内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名章:
年 月 日
注:该项仅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磋商时提供。
承诺函
阿坝州交通运输局: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 )没有( )行贿犯罪记录;
(2)我单位有( )没有(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 )没有( )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 )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
有效的、合法的。
六、我单位承诺: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间。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
注:本部分所要求的承诺及声明函可参照本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
供应商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报价表
致:阿坝州交通运输局
我公司仔细研究了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的报价如下:
项目名称: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报价(元) |
| 1 |
*****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 |
1项 |
小写: 大写: |
注:
1、磋商报价应为包括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磋商内容的报价,是本项目全部费用的总和,包括人工、售后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及一切税费。
2、本次项目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磋商处理。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项目业绩一览表
| 序号 |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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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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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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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业绩证明材料和主管部门批复。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规划选址论证综合评分表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1 |
报价10% |
经评审满足文件要求的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报价为基准价,有效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得满分。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有效报价高于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10-(有效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0.15;有效报价低于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 10-(评审基准价-有效报价)/评审基准价×100×0.10。 |
10分 |
|
| 2 |
服务方案50% |
实施方案3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要求内容方案详实、阐述清晰、逻辑合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
|
30分 |
| 质量保障措施1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
10分 |
||
| 进度控制措施1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进度控制措施进行评审。 |
10分
|
||
| 3 |
业绩 15% |
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含1日)以来具有《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的公路行业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业绩的,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者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批复的,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15分。 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含1日)以来具有相关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业绩的,取得省级或市(州)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批复的,提供1个得1.5分,最多得7.5; 注:(1)规划选址论证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主管部门批复。 (2)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15分 |
|
| 4 |
人员配置10% |
1.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城乡(市)规划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得4分。 2. 拟派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或道路与桥梁专业的得3分。 3. 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1名规划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此项最多得3分。 注:(1)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和近6个月连续社保证明,以上材料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2)1、2、3项人员不重复计分; (3)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10分 |
|
| 5 |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10% |
1. 供应商具有道路或者桥梁工程专业的质量体系认证得5分; 2. 供应商具有道路或者桥梁工程专业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项得2.5分,没有得0分。 |
10分 |
|
| 6 |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4% |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4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4分 |
|
| 7 |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1% |
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1分。 注:供应商提供为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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