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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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充分体现了大爱之心。现将接收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
统计时间段:5月31日18时-6月5日18时
| 序号 |
时间 |
捐赠单位(个人) |
捐款 |
捐赠金额(元) |
捐赠意愿 |
备注 |
| 1 |
5月31日 |
刘秀娟 |
转账 |
200.00 |
广安区疫情防控 |
|
| 合计 |
200.00 |
|
|
广安区红十字会承诺:将按照捐赠者意愿和社会捐赠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规范的将接收到的资金和物资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将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如有疑问,请联系广安区红十字会监督审计股,电话0826-2329516。
广安市广安区红十字会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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