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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红十字会接收捐赠资金和物资公示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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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四川省/广安市 发布日期: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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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充分体现了大爱之心。现将接收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

统计时间段:5月3118-6518

序号

时间

捐赠单位(个人)

捐款
方式

捐赠金额(元)

捐赠意愿

备注

1

5月31日

刘秀娟

转账

200.00

广安区疫情防控

 

合计

200.00 

 

 

广安红十字会承诺:将按照捐赠者意愿和社会捐赠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规范的将接收到的资金和物资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将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如有疑问,请联系广安区红十字会监督审计股,电话0826-2329516

广安市广安区红十字会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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