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工办发〔2019〕18号)、《西安市鄠邑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整区推进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鄠邑区在省、市业务指导协调下,在前期开展区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合作的基础上,经与秦农银行鄠邑支行充分沟通协商,就开展鄠邑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整区推进工作合作达成意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遴选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接我区全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代理记账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运营服务中心设置及第三方工作职责
依托现有西安市鄠邑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以下简称:区农经站)机构加挂西安市鄠邑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运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监管中心)牌子,并在11个街道(景区局)设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运营服务中心(加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牌子),建立健全区街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灵活机动运营模式,探索建设具有鄠邑特色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坚实的基础。
第三方机构的工作职责如下:
1.为区监管中心配备至少2名财务会计人员,为各街道(景区局)监管中心至少配备1名财务会计人员;
2.对全区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资金的报账具体办理,提供财务服务;
3.负责对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进行代理记账,财务系统日常维护,对账务处理的合规合法性负责;
4.负责完成区农经站安排的其他临时性服务工作。
二、遴选对象范围
农业服务企业、财务公司等第三方中介机构。
三、合作方式
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委托协议,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接我区监管中心财务代理记账服务工作。
四、遴选条件
(一)第三方公司或中介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熟悉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相关法律和制度,了解工作职责,行为规范等。
(二)第三方公司或中介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的工作条件,工作场所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三)第三方公司或中介机构具有20名以上人员,拥有保证本项目工作正常进行所需的财务专业人才,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拥有注册会计师的优先选择。
(四)同意在区农经站、各街道(景区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下承担区农经站安排的4项工作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配备必要的财务会计人员,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遴选程序
(一)申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接全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代理记账服务工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装订胶封一式5份交到区农经站(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南段御苑新城小区南门100米农商银行2楼)。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见附件)、实施方案中要涵盖对本项目的报价、法人证书、财务管理制度;提供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二)现场核查。由区农经站组织工作人员对申报的承接全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代理记账服务工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现场考察评估。
(三)专家评审。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专家由区农经站在区农业农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数为3人或5人,根据评分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评分,将分数最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确定为承接全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代理记账服务工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四)公示。评审结果将在西安市鄠邑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承接全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代理记账服务工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五)签订委托协议。承接主体与区农经站签订战略合作委托协议。
联系人:呼延云博 联系电话:029-89011680 >029-89011680
附件:承接全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代理记账服务工作申报书.docx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2年6月6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