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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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景区:
现将潍坊市发展改革委、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潍坊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实施国有景区门票减免优惠的通知》(潍发改价格〔2022〕2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转发关于实施国有景区门票减免优惠的通知》(潍发改价格〔2022〕201号)
安丘市发展和改革局 安丘市文化和旅游局 安丘市财政局
2022年6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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