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成都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有效防范、化解因道路、桥梁和隧道设施突发事件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赔付尴尬困局,我中心现就2022-2023年度公众责任险服务选择和确定一家承保单位,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城市道路桥梁管护中心2022-2023年度公众责任险服务(第三次)
1.2项目内容:温江区区域范围内成都市温江区城市道路桥梁管护中心管护(含现有管护和本保险合同期满前新移交接收)的市政道路、市政桥隧及其附属设施,包括道路、桥梁、隧道、人行天桥、过街隧道、广场设施及相关市政设施、非市政通行公交的道路桥梁等设施造成第三者的人身意外及财产损失的公众责任险保险项目。
1.3项目地点:成都市温江区。
1.4报价要求:
年度累计赔偿限额:RMB8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400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RMB300万;每次事故人身伤害限额:RMB500万;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00万;自然灾害累计赔偿限额:RMB100万,每次自然灾害事故赔偿限额:RMB20万。不设置免赔额。
1.5最高限价:9.5万元。
二.询比服务范围
2.1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壹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2特别约定:
(1)本保险单财产损失每次事故赔偿无免赔额;每次事故每人意外医疗费用按100%赔付。
(2)本保险单承保范围:
温江区区域范围内成都市温江区城市道路桥梁管护中心管护的市政道路、市政桥隧及其附属设施,包括道路、桥梁、隧道、人行天桥、过街隧道、广场设施及相关市政设施、非市政通行公交的道路桥梁等设施,(含现有管护和本保险合同期满前新移交接收的设施,新移交接收的设施以移交单位与成都市温江区城市道路桥梁管护中心签定的移交接收表为准。)
(3)被保险人管理维护的公共区域发生意外情况,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是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承担。
(4)被保险人在维护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承担。
(5)投保人不存在未如实告知义务。
三.报价人资格及要求
3.1 报价人须是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涵盖本项目保险服务),具有与履行本询比项目规定的承保、理赔及其它服务要求的能力。总公司或分支机构属于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报价总金额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且为唯一固定报价。
四.询比代理服务费交付
本次无询比代理服务费。
五.询比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9日,登录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询比文件。
5.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2年6月6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2年6月9日;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2年6月10日下午 2:00-2:30 递交至成都市温江区城市道路桥梁管护中心(新南路166号)会议室,逾期恕不受理。
七.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八.询比人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3天。
九.成都市温江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2711699
成都市温江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中心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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