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大足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依法入学,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17号)的精神,结合本区教育实际,拟定了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权同步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大足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四)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三、招生办法
(一)划定招生范围。按照我区现行的行政区划,分别根据行政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总数、分布状况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数及其办学条件,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定义务教育学校责任区域(附件1、附件2)。
(二)核定招生计划。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附件3、附件4)进行招生,确保责任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义务教育学籍系统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注册学籍,严禁超计划招生。合理确定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
(三)公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凡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 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 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 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其法定监护人需向指定的就读学校(小学:西禅小学、城南小学、上游小学、智凤小学、弥陀小学、沙桥小学、龙水三小、顺龙小学、经开小学、双路小学、双桥实验小学、双路二小、通桥小学、邮亭小学、万古小学;初中:龙岗中学、双塔中学、智凤中学、龙水实验中学、双桥实验中学、邮亭中学以及镇街公办学校)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 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 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3. 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各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学校要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
(五)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实行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及有关部门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
(六)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委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确保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完成,我区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基础教育科。
各学区、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成立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2022年招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执行招生程序。
1. 公布招生入学信息。区教委于5月20日前公布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同时指导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做好“一校一策”招生工作方案。经区教委审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2. 信息采集和报名审核。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各学校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区教委公布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区教委相关规定,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3.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于6月20日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所在公办学校录取体系内,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6月26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7月30日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三)妥善解决特殊问题
1.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对台湾同胞子女,要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3. 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4. 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和教育部门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5.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初中学校以体艺特长生、科技特长生等名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均衡配置教学师资,促进教育公平。
6. 继续扎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严防新增辍学失学现象发生,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攻坚成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初中学段入学新生,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加强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全面实施小学、初中双控保学。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辖区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学生。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统一受理和解答学生家长的疑问,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对违反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和在招生工作中职责不清、失职渎职、措施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大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责任区域划分表(初中)
2.大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责任区域划分表(小学)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
大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责任区域划分表(初中)
中 学 |
责 任 区 域 |
大足中学 |
龙中路、宏声广场、区政府以西的城区范围(除城西中学的招生范围,含新增城镇居民子女),一环南路以南的公路边的老城区(含种子公司家属院、新华书店家属院、安居工程一期、二期、电力公司家属院、园艺场家属院)。陵园路以西的原农业局家属院(共三幢)不含新增城区。 |
龙岗中学 |
龙中路、宏声广场、区政府以东至人民公园;二环北路至五星大道以南、五星大道至东关转盘以西;东关转盘至佛都大道以南、佛都大道至圣迹北路以西、圣迹北路至老大邮路以北;二环南路(体育中心点)至陵园路以北、陵园路至一环南路以东、一环南路至龙中路以南的城区范围(龙都桂苑、豪丰、中央新天地、港腾新时代、宏声花园北苑、御树林枫、北城新都、御都绿洲、六顺花园、华阳福居、福兴家园、金叶佳苑、东鑫花园、紫田花园、足丰小区、顶鑫第一时间、香山御景、金福花园、新东方花园、翠屏南苑、帝豪名都、碧玉江南、锦绣南山、南山壹号、南苑丽景、凤凰城、南山明珠、香山印象丰足茗居、蓝湖丽都、蓝湖星空、蓝湖星宇、朝阳世纪城、观棠晓月、蓝湖国际、华地印象、玫瑰园、俊博新天地、人和花园、玛丽公馆、翠堤华府、白鹭洲等;原大足中学、城南中学的招生范围除外);龙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双塔中学 |
棠香办事处(含水峰村,除龙岗中学、城南初级中学、海棠中学招生范围);宝顶镇;棠香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人民公园以东、二环北路至五星大道以北;五星大道至东关转盘以东、东关转盘至佛都大道以北、佛都大道至清明桥路以西、清明桥路以北的城区(金科集美天宸、大城小院、中央公馆、五星家园、棠城风光、香山美地、狮子山家园、岳池小区、金科集美江山、尚城半岛、五星华府、广电小区、棠城丽都、学府水岸等)。 |
海棠中学 |
清明桥路以南、佛都大道至圣迹北路以东;圣迹北路至老大邮路以南、二环南路(体育中心点)至陵园路以南的城区范围(海棠香国、香溪樾、和谐家园、进士家园、时代广场、蓝湖天和、棠宁府、新城十二区、绿地海棠湾、南桥圣菲、金科一期二期、国兴一期二期三期、圣玺府、吾悦广场、铜锣湾、龙腾御景、豪洋K诚、西南城、柏林广场等;原城南中学、城西中学的招生范围除外);智凤街道茅里堡社区、田坝社区1、6组;龙水镇复隆村、黄泥村、横店村、车辅社区(不含2组)、盐河社区、桥亭村。 |
城西中学 |
龙岗街道办事处(城区外)(除城南初级中学招生范围);一环南路以南、陵园路以西的城区;西门桥至龙岗路以西,北环路龙宇丽景、西贵堂及以西的城区。 |
万古中学 |
万古镇、国梁镇、古龙镇。 |
大足三中 |
季家镇、高升镇、三驱镇半边街居委。 |
龙水实验 |
龙水镇(原糖厂路东边的花市街门牌号163、165、167、171、173与原群林市场东边为界的区域)及袁家村、沙桥社区、花市社区、朝阳社区、五金社区、中和社区、古南社区、幸光社区(含鼎盛宝马苑、尚溪国际、中央龙庭、阳光家园、融俊城、宏福丽都、金龙花园等);玉龙镇、龙水镇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龙西中学 |
龙水镇原糖厂路以西城区的永益路门牌号为3号、5号、7号、9号、11号与原群林市场西边为界的区域,其社区有永益社区,西一社区及还房(含龙锦家园、五金市场二期等)。黄龙村,高坑村,新龙村,十里村,龙东村,保竹村,八柱村,大围村,江明村。 |
龙水湖育才中学 |
玉龙镇;龙水镇高坡村、平桥社区(含金桂龙都、龙水骊苑、怡园小区、龙城华府、福源广场、平桥公租房、民兴家园等)、明光社区(含中天名城、五金丽景、缔景春晓、嘉祥星座、鑫福花园等)。 |
中敖中学 |
中敖镇、高坪镇。 |
珠溪中学 |
珠溪镇 |
邮亭中学 |
邮亭镇(不含长河社区、长河村)、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铁山中学 |
铁山镇 |
智凤中学 |
智凤街道(登云村、普安村、阮家村、登云街村、高笋村、新店村、八里村、弥陀街村、黄连村、福寿村、永福村、田坝社区2、4组);招收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灯塔中学 |
三驱镇(半边街居委除外) |
宝兴中学 |
宝兴镇 |
石马中学 |
石马镇、金山镇。 |
拾万实验 |
拾万镇 |
回龙中学 |
回龙镇 |
雍溪实验 |
雍溪镇 |
龙石中学 |
龙石镇 |
城南中学 |
棠香街办事处的三合村、金星村、冉家店村、双丰村,红星社区三社、五社,水丰社区四社;龙岗街道办事处的官峰村三至七社;智凤街道办事处的田坝社区三社、五社;龙水镇车铺2社。 |
双桥中学 |
西湖大道以东、天星大道以南、龙景西路以西、双龙西路以北区域;原供电局公路以东至工农大桥以西区域;山水名都小区。(主要小区:双桥中学宿舍、区家属大院、小城春天、车城印象、和鸿观岳山、政府宿舍5号楼、百货公司宿舍、税务局宿舍、海云阁、车城明珠、康桥名邸、金域都会、千叶广场等,含山水名都小区)。 |
双桥实验中学 |
龙景西路以东和天星大道以北区域(不含山水名都小区),双桥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主要小区:理想城、重庆红岩公司所有宿舍、白鹤小区、蓝湾国际,通桥老街及周边住户等)。 |
双路中学 |
西湖大道以西、天星大道以南区域;原供电局公路以西、双龙西路以南区域;邮亭镇长河社区。(主要小区:原供电局宿舍、食品公司宿舍、麓湖花园、工商局宿舍、花港新城、、黄桷小区、城市枫景、阳光城尚城、新城港湾、龙凤花园、青石领秀城、中诚时代、丽阳天下、西湖丽都、兴业广场、财富中心、万和天地,双路老街住户,长河)。 |
附件2
大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责任区域划分表(小学)
小 学 |
责 任 区 域 |
龙岗一小
|
老南、北街街心以西(以公路为界,北至一环北路、南至一环南路),西至西门桥至龙岗路以东的城区范围;一环北路以北只招收北禅小区;一环南路以南只招收农业局老家属院城区户口(含正华大厦、复兴花园、中天名居、竹凌花园、海棠名都、半岛明珠、北禅小区等)。 插旗山大桥至二环南路隧道口以西,西门桥至三驱方向转盘以东,一环南路以南,二环南路以北的范围,西禅五组,除迪涛学校招生责任区域(西禅社区一组至四组、六组至十一组及西城国际一期、二期A区适龄儿童)(含蓝山一号、碧玉江南、锦绣南山、帝豪名都等)。 |
实验小学 |
老南、北街街心以东,龙中路至插旗山桥以西,北至一环北路,南至一环南路(含海晶花园、碧景苑、新东方广场、富士达商贸中心、翰墨山水、龙都花园、龙都东苑、阳光鑫城、润泰佳苑等)。 |
北山学校 |
北山路以东,宏声广场、区政府大楼以西,一环北路以北的城区户口(含香榭雅筑、北山庄园、北山家园、万兴华庭、北苑小区、民心小区、北鹤林小区、旺福名居、博文丽苑等)。 |
城南创新 |
区政府大楼、龙中路至插旗山桥以东,二环北路疾控中心至东城幼儿园至五星大道以西、一环南路以北的城区户口;棠香办事处红星社区三、五社,水丰社区4社;智凤街道办事处的田坝社区3社、5社。(御墅林枫、北城新都、华阳福居、新法院至疾控中心小区、宏声花园、瑞和花园、御都绿洲、富康大厦、劳动局家属院、紫田花园、金福花园、天兴花园、东鑫花园、金叶佳园、六顺花园、香山御景、纪委集资房、阳光丽苑、教师楼家属院、豪丰花园、龙都桂苑、九片区、滨河新村、新东方花园、东关花园、东方花园、顶鑫第一时间、中央新天地、港腾花园、人和花园、俊博新天地、润金玫瑰园、玛丽公馆、盈彩美居、翠堤华府、海棠花园、宏运商业城等) |
西禅小学 |
北山路以西,一环北路西段以北,除龙岗一小招生范围(北禅小区)的新增城区(含龙宇丽景、书香世家、西贵堂、江山郡、北山美地等);西门桥至三驱方向转盘以西,二环南路以北,二环南路与中敖方向路交汇处以东范围(含西棠锦城、西城茗都、龙湾景城、龙腾湾、累丰社区等安置房等);二环南路以南(东至隧道口,西至中敖方向路交汇处)的累丰1、8、9、10社,前进社区、翠屏村、原龙岗村、官峰村(除城南小学招生区域)的范围;棠香、龙岗办事处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昌州小学 |
二环北路疾控中心—海棠人家—东城幼儿园以东,一环南路东段以北,五星大道以西(含海棠人家、金科.集美天辰等);五星大道以东、二环南路(区三甲医院红绿灯至南山隧道口)以北、佛都大道(梧桐悦府前红绿灯至区三甲医院红绿灯)以西、棠凤路以东、一环南路(大转盘至插旗山大桥)以南。五星社区、红星社区(除城南创新小学、海棠小学、香国小学招生区域外)、水丰村(不含4组)、中和村、上游村中的原和平村。(含南苑丽景、时代豪庭、万城大厦、华帝印象、凤凰城、南山明珠、朝阳世纪城、石都虹景、蓝湖丽都、蓝湖星空、蓝湖星宇、梧桐悦府、海棠香国、香溪樾、棠樾府、和谐家园、水丰廉租房、学府水岸、棠香水岸、棠城丽都、五星华府、海棠人家、东城幼儿园、佳丰鑫城、棠城风光、香山美地、集美江山、尚城半岛、中央公馆、大城小院、香棠水榭等) |
海棠小学 |
大邮路以东,圣迹东路以西,龙南路以北,二环南路以南(含金科1期、金科2期、蓝桥圣菲、龙腾御景、大双品鉴、港城铜锣湾、福缔湾、雍合郡、海棠廉租房、观棠晓月、蓝湖国际、豪洋K城、白鹭洲、国兴海棠国际1、2期等);红星社区9组未拆迁农户。 |
香国小学 |
圣迹东路以东,二环南路以南,三环南路以北,石刻大道(高速路下道口—进士家园)以西(含进士家园、绿地海棠湾、蓝湖天和、俊豪·圣玺府、国兴海棠国际3、4期、吾悦广场等);佛都大道以东、二环南路以北、二环东路以西、棠凤路以南(新城十二区、时代广场、棠宁府等);茅里堡社区,田坝社区1、6组。 |
迪涛学校 |
西禅社区一组至十一组适龄儿童(西禅五组除外);西城国际一期、二期A区适龄儿童。 |
城南小学 |
圣迹东路以西,龙南路以南,三环南路以北,大邮路以东;除海棠小学招生范围外的冉家村、双丰村、金星村、三合村、官峰村3—7组;老大邮路以西,二环南路以南的其他小学未招收的学生(如柏林广场等),龙岗、棠香街道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龙岗明德 |
明星村、宝林村、观音岩村、龙岗村中的原太极村。 |
上游小学 |
上游村、惜字阁村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经开小学 |
龙景西路(龙景湖)以西、西湖大道以东、双龙西路以北区域(含海云阁、和鸿•观岳山、晓城春天、车城印象、车城明珠、康桥名邸、千叶广场、金域都会、工程学院、电信学院等小区);西湖大道以西、青春路以东、车城大道以北、天星大道以南区域(含丽阳天下、中城时代、山水名都、蓝湾国际等小区)。责任区域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双路小学 |
双龙西路西段与双长路交接点起至机电铸造公司大门以西、双路老街以东、双南路原老建筑公司以北、江西庙巷以南区域(含原农机站宿舍、原煤建宿舍、双发大厦、老汽车站、泰华大厦、中国电信大楼、双路老街、福茂小区C栋等小区);双龙西路沿线相关区域(含原食品公司、双桥中学、区府大院、区府3号宿舍、供电局、百货公司、税务局、麓湖花园、建设局、广电、工商局、公安分局、安监局、原建行、工商银行等小区);西湖大道以西、建新路至港湾路(北段)以东、双龙西路至江西庙巷(与港湾路交接处)以北、车城大道以南区域(含原检察院、兴业广场、财务局、西湖丽都、九州花园、景华福苑、德瑞尚城、欧景华庭、万代源、凯旋世家、上官楼、德瑞商都、汽配大厦、时代广场、财富中心、万和天地等小区)。 |
双路小学四方分部 |
大邮路以西、九曲河以南区域(含龙凤花园小区、四方社区、龙塘社区等);大邮路以东、车城大道以北、天星大道以南、青春路以西区域(含双桥汽车站、青石领秀城、青春还建房等);车城大道以南、大邮路以东、建新路以西、双北中路以北区域(含仁和丽都、旭光丽城小区等)。责任区域内和双路小学招生责任区域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双桥实验 |
龙景湖以东及太平社区就近适龄儿童(理想城小区、红岩•山水坊小区、川汽厂职工宿舍、白鹤小区等)。责任区域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双路二小 |
双龙西路以南、双龙西路西段与双长路交接点起至机电铸造公司大门以东(除双路小学招生范围外)区域(含学府雅苑、花港新城、黄桷小区、廉租房等小区);港湾路以西、大邮路以东、双北中路以南区域(含新城港湾等小区);江西庙巷与港湾路交接点至城市枫景西南交点以东、双路老街以西、江西庙巷以南、城市枫景以北区域(含城市枫景、建新还建房、阳光城尚城、书香苑等小区);太平社区就近区域。责任区域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通桥小学 |
大邮路以东、西湖大道以西、天星大道以北区域(除山水名都、蓝湾国际等小区);大邮路以西、九曲河以北区域。责任区域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龙水一小 |
五金社区即一居委(五金街全部、龙石路205-223、178-202、市场路1-179、五金路339及后的单号、幸光13社全部、五金社区6组、龙中路2、5、9、龙中路东段2-6、10-15、17-21、23、25、27、28、29、31、47、48),朝阳社区即二居委(朝阳街1-155、2-296、龙玉路1-171单号、中央龙庭139号全部、五金路229-337单号、市场路2-192双号、南华宫、龙石路78-178、117-201、龙中路西段全部、龙中路2、5、9号外的全部门牌号),花市社区即五居委(花市街酱园巷全部、花市街东关巷全部、滨河路全部、上河坝全部、下河坝全部、花市街1-125、2-126)。 |
龙水二小 |
中和社区、古南社区、平桥社区、高坡村(含龙湖景园、鑫湖花园、五金丽景、龙城财富汇、瑞鑫商城、廉租房、金桂龙都、龙水骊苑、怡园、龙城华府、福源广场、中天名城、聚天源、公租房等)。 |
龙水三小 |
龙东村、永益支路至尚溪国际公馆段(北至永益支路龙东村老黎明还建房,南至尚溪国际公馆,西至花市街不包括花市社区和永益社区部分,东至龙棠大道)、工业园区还建房(2期、5期)、德恒物流城至龙东村安置房片区及龙水镇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含尚溪国际、龙东还房、黎明还房等) |
龙西小学 |
永益社区、西一社区、十里社区、原保竹村(含五金二期、龙景花园、永益社区四组(个协)、西一社区廉租房安置区等)。 |
顺龙小学 |
四方村、高坑村、新农村、明光社区、保竹村、黄龙村、龙水镇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沙桥小学 |
沙桥村、袁家村、幸光社区、龙水镇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含阳光佳苑、融俊城、宏福丽都、金龙花园、幸光北苑、金城新座、五金新村、幸光佳苑等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大围小学 |
八柱村、大围村、江明村。 |
复隆实验 |
黄泥村、横店村、复隆村、复隆街村、原柳湾村、原花园村、车辅村、桥亭村、盐河村。 |
邮亭小学 |
烈火村、红林村、东胜村、天堂村、火车站社区。邮亭镇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元通小学 |
水利村、元通村、复兴村、利群村。 |
子店小学 |
友谊村、学堂村、中华村、天福村。 |
新利小学 |
新利村、九滩村、新红村。 |
长河小学 |
长河村、长河居委。 |
宝顶实验 |
天宫村、古佛村、古林村、车家村、香山社区。 |
希望小学 |
东岳村、慈航社区、铁马村、荷叶村、倒庙村、慈航社区中的原天元村。 |
大足三小 |
石香社区、万兴社区、玉清村、凤顶村(4、5、6组)、安置房一期(万古怡园)居民。 |
高新区小学 |
峰高社区、升斗村、三元村、曹家村、安置房三期(万古里)居民。 |
万古小学 |
新石村、弹花村、凤顶村(一、二、三组)、莲花村、大雄村、安置房二期(万古佳园)居民、进城务工子女。 |
石牛小学 |
沙河村、石牛村、天锅村。 |
珠溪小学 |
小滩村、双滩村、玉河村、玉滩村、官仓村中的原马颈村、八角村中的原麻柳村、文昌居委、正龙居委。 |
玉滩小学 |
武胜村、盘龙村、宝冲村、双滩村中的原上坝村。 |
土门小学 |
土门村、老君村、小滩村中的原五岔路村。 |
沙坝小学 |
下坝村、佛岩村、马王村、熊家坪村。 |
官仓小学 |
官仓村、八角村、宝珠村、白马村。 |
中敖小学 |
龙头街、回龙街、兴隆街、关圣村、明月村、东林村、中蓬村中的原加福村、三桥村。 |
麻杨小学 |
麻杨村、金盆村、观寺村、永和村。 |
双溪小学 |
峰山村、长源村、九石村、双溪村。 |
转洞明德 |
中蓬村、碑坳村、转洞村。 |
天山明德 |
天台村、洪溪村、双柏村。 |
石马小学 |
民主村、新立村、太平社区、石门村、白光村;七里村2组、3组、7组、8组;先锋村8组、9组、10组。 |
团结小学 |
先锋村(除8组、9组、10组外)、七里村(除2组、3组、7组、8组外)、六角村、胜利村。 |
三驱小学 |
大桥村、水星村、河街居委、半边街居委、楠林村、双吉村中的一、五、六、七社、八社、新民村中的一、二、三、四社、玉金村中的八社。 |
铁桥小学 |
板桥村、月池村、长平村、铁桥村。 |
石桌小学 |
双吉村(除三驱小学招生范围)、月亮村、佛会村、千佛村、新民村、白坭村。 |
灯塔小学 |
现龙村、玉金村、朝阳村。 |
弥陀小学 |
八里村、田坝社区(除香国小学招生区域)、弥陀街村、新店村、高笋村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减少:茅里堡社区、田坝社区1、3、5、6组。 |
智凤小学 |
普安村、登云村、阮家村、登云街村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米粮小学 |
永福村、福寿村、黄莲村。 |
铁山小学 |
继光村、双桥村、七零村、油坊村、连科村、西北村、双河街。 |
宝山小学 |
建角村、桂香村、三寨村、胜丰村、多宝村、高龙村、晋元街。 |
季家小学 |
柏杨村、曙光村、石桥村、新水村、花桥村、东风街村。 |
龙塘小学 |
龙塘村、梯子村、原联合村、原青坪村、原平水村。 |
宝兴小学 |
转龙村、瓦窑村、虎形村、金竹社区、红桥社区、白云村、旗团村。 |
柳河小学 |
黄桥村、核桃村、杨柳社区。 |
拾万实验 |
楠木村、八埝村、双埝村、斯南村、檬子村、将军村、福利村、拾万街村(拾万片)。 |
协和小学 |
协丰村、长虹村、拾万街村(协和片)。 |
雍溪实验 |
团结村、界牌村、石堡村雍溪片、玉峡村、红星社区、泡马村雍溪片。 |
对溪小学 |
凉风村、石堡村对溪片、泡马村对溪片、慈云村。 |
国梁小学 |
边桥村、三凤村、阳光村、云路社区、双小村、全力村、曲水村、方碑村。 |
共青希望 |
骑胜村、白鹤村、汇源村、水鸦村、铁建村、新权社区。 |
长田小学 |
幸福村、永兴村、雁鹅村。 |
高坪小学 |
茨竹村、瓦店村中的原新建村、青龙街村。 |
天宝小学 |
冒咕村、月台村、新兴村。 |
高峰小学 |
高峰村、玄顶村、瓦店村(原新建村除外)。 |
龙石小学 |
龙石镇 |
高升小学 |
高升镇 |
金山小学 |
金山镇 |
进修附小 |
玉龙镇 |
古龙小学 |
古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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