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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重庆川港燃气公司合川分公司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重庆川港燃气公司合川分公司: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气企业调整重庆市天然气门站价格情况和我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你公司供区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下调0.09元/立方米。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分别由现行的2.18元/立方米、2.36元/立方米、2.71元/立方米调整为2.09元/立方米、2.27元/立方米、2.62元/立方米。
(二)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2.27元/立方米调整为2.18元/立方米;
(三)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家庭生活用气继续执行优惠价格政策,仍按现行价格2.00元/立方米执行。
(四)非居民用气价格暂不作调整,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2.549元/立方米执行。
二、政策执行时间
非采暖季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调价政策,做好执行时间追溯、政策衔接、气费结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供需衔接,保障用气需求和安全,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平稳运行和价格政策顺利实施。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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